“你这天资还真不错,当公主委屈你了。”
“你听听,你说的这是什么话?”
顾绵臻白她一眼。
“我的意思是说,你当公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根本没什么动手自己做事的机会,浪费了你的天赋。其实你做什么都学的快。”
“我是被公主耽误的好厨子是吧?”
“哈哈,差不多。这是我家给你做的鱼,你快吃晚饭吧。”
傅兰秀把鱼给她放下。
顾绵臻自己做饭之后,也没什么钱买肉,早就馋肉馋得不行了。
她立刻就拿起筷子开始吃鱼,一连吃了好几口,她才停下说话。
“真好吃,这鱼做的真不错。”
傅兰秀都有点怀疑她的舌头了,这鱼明明是她吩咐过,少放调料的版本。
以前的长公主,少放了配料不好吃都会掀桌子,现在连这种带着腥味的鱼都能吃得这么香。
看来改变一个人,也不需要太久。
“你爱吃就行,以后抓了鱼也可以送到附近的鱼店去卖,那边收鱼,卖到城里。”
“真的?那我多钓几条。等着我有钱了,就能去肉铺买肉吃了。”
这庄子热闹之后,边上也有了一条买卖街。
那些商贩做的就是把庄子上和城里的东西互相贩卖的买卖,每一样东西挣几文钱,几乎相当于辛苦费。
“是啊,你多挣钱。钱是好东西。你再多织点毛衣。”
“我那件快织完了。”
长公主嗦了一口筷子,就赶紧起身去拿毛衣。
傅兰秀看见,袖子都要织完了,就差收个边了。
“你这衣服织的可真不错。又快又好。”
她这个天赋都快跟沈云泥他们一个梯队了,傅兰秀是真觉得公主很聪明。
“真的?那也能卖钱吗?”
“可以,卖给我就行,我拿到毛衣店里去卖。”
长公主高兴了一会,接着又变了脸色。
“不行,不能卖。这毛衣还是留着吧,我想送给太后她老人家。最近细细想来,太后其实一直不计前嫌,对我很好。我却总气她,是我的不是。”
“你真这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