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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癫狂第二十二(第1页)

卷三癫狂第二十二

属性:目外决于面者为锐。在内近鼻者为内。上为外。下为内。

锐内者。睛外之眼角也。太阴之气主合同束。目外角为锐。内角为内者。乃太阴之气。

主乎外内之目也。太阳为目上纲。阳明为目下纲。上为外。下为内者。乃太阳阳明之气。主于上下之目也。手太阴主天。足太阴主地。太阳为开。阳明为阖。天地之气。昼明夜晦。人之两目。昼开夜阖。此人应天地之昼夜开阖者也。一息之中。有开有阖。以应呼吸漏下者也。天地开阖之气不清。阴阳出入之气混浊。则神志昏而癫狂作矣。是以治癫狂之法。独取手足之太阴太阳阳明焉。夫肺主皮毛。目之拳毛。天气之所生也。肌肉之精为约束。地气之所生也。目之外内上下。

又统属天地阴阳之气而为开阖者也。王芳侯曰。癫狂之疾。最为难治。得此篇之理。可批却导矣。

癫疾始生。先不乐。头重痛。视举目赤甚。作极已而烦心。候之于颜。取手太阳阳明太阴。血变而止。

夫癫狂之疾。乃阴阳之气。先厥于下。后上逆于巅而为病。故通评虚实篇曰。癫疾厥狂。久逆之所生也。又曰。

厥成为癫疾。夫少阴者。先天之水火。太阴者。后天之地土。天地水火之气。上下平交者也。厥则不平而为病矣。水之精为志。火之精为神。先不乐者。神志不舒也。举视目赤者。心气上逆也。癫甚作极。已而心烦者。厥逆之气。上下于太阴阳明。而复之于少阴之心主也。五色篇曰。庭者、颜也。首面上于阙庭。王宫在于下极。盖谓天阙在上。王宫在下。故候之于颜者。候天之气色也。身半以上为阳。手太阴阳明皆主之。故取手太阴阳明。以清天气之混浊。取手太阳。以清君主之心烦。心主血。血变则神气清而癫疾止矣。

癫疾始作。而引口啼呼喘悸者。候之手阳明太阳。左强者攻其右。右强者攻其左。血变而止。

此论厥气上乘。致开阖不清而为癫疾也。啼悸者。太阳之气混乱也。喘呼者。阳明之气不清也。

太阳主开。阳明主阖。故当候之手阳明太阳。夫天地开阖之气。左旋而右转。故左强者攻其右。右强者攻其左。莫云从曰。手太阳者心之表。手阳明者肺之表。在心为啼悸。在肺为喘呼。因开阖不清而啼悸喘呼者。病在表而及于内也。

癫疾始作。先反僵。因而脊痛。候之足太阳阳明太阴。手太阳。血变而止。

癫疾始作。先反僵者。厥气逆于寒水之太阳也。因而脊痛者。寒气乘于地中也。脊。背也。易曰艮其背。艮为山。止而不动。乃坤土之高阜者。故当候之足太阳阳明太阴。按首节论厥气上乘于天。及太阳君火。次节论开阖之不清。此节论厥气逆于水土之中。盖天地水火之气不清。而为癫疾也。复取手太阳者。水火神志相交。足太阳之水邪上逆。必致心主之神气昏乱。故俟其血变。则神气清矣。沈亮宸曰。以上三证。曰始生始作。

盖厥气始上逆于太阴太阳阳明之气。而未及乎有形之筋骨也。疾在气者。易于清散。其病已入深。

虽司命无奈之何。故骨脉之癫疾。皆多不治。使良医得早从事。则疾可已。身可治也。奈人之所病。病疾多。而医之所病。病道少。

治癫疾者。常与之居。察其所当取之处。病至。视其有过者泻之。置其血于瓠壶之中。至其发时。血独动矣。不动灸穷骨二十壮。穷骨者。骨也。

此言治癫疾者。当分别天地水火之气而治之。太阳之火。日也。随天气而日绕地一周。动而不息者也。地水者。静而不动者也。常与之居者。得其病情也。察其所当取之处。视其有过者泻之。

谓视疾之在于手足何经而取之也。匏壶。葫芦也。致其血于壶中。发时而血独动者。气相感召也。

如厥气传于手太阴太阳。则血于壶中独动。感天气太阳之运动也。不动者。病入于地水之中。故当灸骨二十壮。经云陷下则灸之。此疾陷于足太阳太阴。故当灸足太阳之骨。二者阴之始。十乃阴之终。地为阴而水为阴也。朱永年曰。素问长刺节论云。初发岁一发。不治则月一发。名曰癫疾。

夫岁一发者。日一岁而一周天。日以应火也。月一发者。月一月而一周天。月以应水也。

骨癫疾者。齿诸分肉皆满而骨居。汗出烦。呕多沃沫。气下泄不治。(叶坎面也音瞒闷也)

齿者骨之余。分肉属骨。是以骨癫疾者。齿诸分肉皆满。骨居者。骨肉不相亲也。汗者血之液。汗出烦者。病在足少阴肾。而上及于手少阴心也。呕多沃沫。太阴阳明之气上脱也。肾为生气之原。气下泄。少阴之气

下泄也。阴阳上下离脱。故为不治。莫云从曰。病入骨髓。虽良医无所用其力。故不列救治之法。

此下三证。病在有形之筋骨。故不言太少之阴阳。

筋癫疾者。身倦。挛急大。刺项大经之大杼脉。呕多沃沫。气下泄不治。

病在筋。故身倦挛而脉急大。足太阳主筋。故当刺**经之大杼。呕多沃沫。气下泄者。病有形之脏腑。而致阴阳之气脱也。

脉癫疾者。暴仆。四肢之脉。皆胀而纵。脉满。尽刺之出血。不满。灸之。挟项太阳。灸带脉于腰。相去三寸。诸分肉本输。呕多沃沫。气下泄不治。

经脉者。所以濡筋骨而利关节。脉癫疾。故暴仆也。十二经脉皆出于手足之井荥。是以四肢之脉。皆胀而纵。脉满者。病在脉。故当尽刺之。以出其血。不满者。病气下陷也。夫心主脉。而为阳中之太阳。不满者。陷于足太阳也。十二脏腑之经俞。皆属于太阳。故当灸太阳于项间。以启陷下之疾。带脉起于季胁之章门。横束诸经脉于腰间。相去季胁三寸。乃太阳经俞之处也。诸分肉本俞。谷之俞穴也。盖使脉内之疾。仍从分肉气分而出。

癫疾者。疾发如狂者。死不治。

夫阴盛者病癫。阳盛者病狂。癫疾者。疾发如狂者。阴阳之气并伤。故死不治。夫阴阳离脱者死。阴阳两伤者亦死。莫云从曰。阳病速。故疾发。用二者字。以分阴阳。

狂始生先自悲也。喜忘苦怒善恐者。得之忧饥。治之取手太阴阳明。血变而止。及取足太阴阳明。

此以下论狂疾之所生。有虚而有实也。先自悲者。先因于肾虚也。经云。水之精为志。精不上传于志。而志独悲。故泣出也。喜忘善恐者。神志皆虚也。苦怒者。肝气虚逆也。盖肝木神志。

皆肾精之所生也。此得之忧饥。夫忧则伤肺。饥则谷精不生。肺伤则肾水之生原有亏。谷精不生。则肾精不足矣。阴不足。则阳盛而为狂。取手太阴阳明者。逆气上乘于手太阴阳明。泻出其血。而逆气散矣。及取足太阴阳明者。补足太阴阳明。资谷精以助肾气也。此节首论阴虚以致阳狂。即末节之所谓短气。息短不属。动作气索。补足少阴。去血络也。盖癫狂乃在上之见证。厥逆乃在下之始因。故篇名癫狂。而后列厥逆。上工之治未病者。治其始蒙也。夫癫疾多因于阴实。狂疾有因于阴虚。故越人曰。重阴者癫。重阳者狂。盖阴虚则阳盛矣。夫阴虚阳盛。则当泻阳补阴矣。然阴精生于阳明。而阳气根于阴中。阴阳互相资生之妙用。学人细心体会。大有裨于治道者也。

狂始发。少卧不饥。自高贤也。自辨志也。自尊贵也。善骂詈。日夜不休。治之取手阳明太阳太阴。舌下少阴。视之盛者皆取之。不盛释之也。

此心气之实狂也。夫阴气盛则多卧。阳气盛则少卧。食气入胃。精气归心。心气实。故不饥。

心乃君主之官。虚则自卑下。实则自尊高。阳明实则骂詈不休。心火盛而传乘于秋金也。肺者心之盖。火炎上则天气不清矣。故当取手太阳之腑。以泻君火之实。取手阳明太阴。以清乘传之邪。舌下少阴。心之血络也。此病心之神志。而不在血脉。故当视之。如盛者并皆取之。如不盛。则释之而勿取也。盖病在无形之神志。皆从腑以清脏。腑为阳而主气也。如入于血络。则取本脏之脉络矣。马氏曰。上节言始生。而此曰始发。则病已成而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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