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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阁>黄帝内经灵枢集注 > 卷七 卫气失常第五十九(第2页)

卷七 卫气失常第五十九(第2页)

一息不运。则失其旋转之机。而为奇恒之病。学人玩索而有得焉。非惟临病患以观死生。更可以通玄门。为养生之秘要。

黄帝问于伯高曰。人之肥瘦大小寒温。有老壮少小。别之奈何。伯高对曰。人年五十以上为老。

二十以上为壮。十八以上为少。六岁以上为小。

此论卫气之有盛衰也。年少小者。卫气始长。年壮者。卫气正盛。五十以上。卫气渐衰。盖应天之气。而有四时生长收藏之盛衰也。方盛衰论曰。老从上。少从下。老者应秋冬之气。从上而方衰于下。少者应春夏之气。从

下而方盛于上。王子方曰。数始于一。成于三。三而两之为六。三而三之成九。十八者。二九之数也。二十者。阴阳之生数始也。五十者。五行之生数终也。马玄台曰。十八以上。六岁以上。俱当作以下。

黄帝曰。何以度知其肥瘦。伯高曰。人有肥有膏有肉。黄帝曰。别此奈何。伯高曰。肉坚皮满者肥。肉不坚皮缓者膏。皮肉不相离者肉。(音国)此以下论卫气之所以温分肉充皮肤肥腠理者也。腠理者。肌肉之纹理。如豕之精肉。条分而有理路。理中之白膜曰脂。肉外连皮之肥肉曰肥。故曰肉坚而皮满者肥。盖肥在皮之内。肉之外。故肉坚而皮满也。膏者。即肥之脂膏。谓如豕肉之红白相间而有数层者为膏。盖肥膏之间于肉内。故肉不坚而皮缓也。此论卫气之肥腠理。故只论膏而不论肥。然先言人有肥者。以明膏肥之有别也。皮肉不相离者。谓肉胜而连于皮。内无膏而外无肥。此亦卫气之盛于肉理者也。任谷庵曰。肉者。俗名腿肚也。盖肉之柱。在臂胫诸阳分肉之间。故肉坚。则通体之肉坚矣。又只言胫而不言臂者。气从下而上也。

黄帝曰。身之寒温何如。伯高曰。膏者。其肉淖而粗理者身寒。细理者身热。脂者其肉坚。细理者热。粗理者寒。

任谷庵曰。此言卫气之所以温分肉也。膏者肉不坚。故其肉淖。淖、和也。言膏与肉之相间而相和者也。脂者。腠理固密。故其肉坚。粗理者。卫气外泄。故身寒。细理者。卫气收藏。故身热。

黄帝曰。其肥瘦大小奈何。伯高曰。膏者多气而皮纵缓。故能纵腹垂腴。肉者身体容大。脂者其身收小。

任氏曰。此复申明卫气之所以肥腠理温分肉也。卫气盛则腠理肥。是以膏者多气而皮纵缓。故能纵腹垂腴。腴者。脐下之少腹也。肉者身体容大。此卫气盛而满于分肉也。脂者。其身收小。此卫气深沉。

不能充于分肉。以致脂膜相连。而肌肉紧充。故其身收小也。余伯荣曰。卫气之所以温分肉者。充实于肉之理路。所谓血气盛则充肤热肉。盖非只温肌肉。而能使肌肉盛满。身体容大。故反复以申明之。

黄帝曰。三者之气血多少何如。伯高曰。膏者多气。多气者热。热者耐寒。肉者多血。多血则充形。充形则平。脂者。其血清。气滑少。故不能大。此别于众人者也。

任谷庵曰。此言卫气与营血相将。充盈于分肉之纹理。其膏肥之内。只有卫气而血不营也。膏者卫气盛。故热而耐寒。肉者肌肉隆盛。故多血。血气盛则充肤热肉。故充形。血随气行。血气皆盛。

是为营卫和平。脂者。肌肉紧密。是以血清气少。故不能大。此三者。有肥瘦大小之不同。故与平人之有别也。王子方曰。脂者。卫气不充于分肉。是以血亦清少。血气相将而行者也。

黄帝曰。众人奈何。伯高曰。众人皮肉脂膏。不能相加也。血与气不能相多。故其形不小不大。

各自称其身。命曰众人。

余伯荣曰。此言卫气之浮沉浅深。而各有常所者。其形不大不小也。众人者。平常之大众也。不能相加者。谓血气和平。则皮肉脂膏。不能相加于肥大也。血气之浮沉浅深。各有常所。不能相多于肌肉间也。皮肉筋骨。各自称其身。故其形不大不小也。

黄帝曰善。治之奈何。伯高曰。必先别其三形。血之多少。气之清浊。而后调之。治无失常经。

是故膏人纵腹垂腴。肉人者。上下容大。脂人者。虽脂不能大也。

此言人之血气。当使之无过不及也。三者。人之有肥大之太过。瘦小之不及。故当审其血之多少。

气之清浊。而后调之。无失卫气之常经。期为平和之人矣。此因卫气失常。是故膏人纵腹垂腴。肉人者。上下容大。脂人者虽脂不能大也。盖卫气主于皮肉筋骨之间。浮沉浅深。各在其处。若独充盛于皮肤分肉之间。而使纵腹垂腴。上下容大。或深沉于筋骨之间。以致脂不能大。皆卫气之失常也。

是以浮沉深浅。不可胜穷。随变而调其气。命曰上工。此篇论卫气失常。以明卫气所出所循之常所。

使后学知阴阳血气之生始出入。为治道之张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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