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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辑 侦破力(第6页)

认马妙法

在两个相邻的农场里,有一天发生了一件纠纷,A农场和B农场的主人为一匹马是谁的而争执起来。

“这匹马是我的,我的马大部分是枣红马。”

“枣红马谁都有,这匹马是偶然跑到你们那里去的。”

他们都说这匹马是自己的。

这件事闹到法官那里,他让工作人员把那匹马牵来,检验后又命令把这匹马放进一个马群里,这个马群中有十几匹枣红马。然后让A农场和B农场的主人分别去认马。

结果,法官很快就断定出这匹马属于谁。

聪明的读者,法官是怎样判断的呢?

法官让工作人员在那匹马身上作了记号,放进马群里,再让A、B农场的主人去辨认,如果真是这匹马的主人,很容易就会从众多的马匹中认出自己的马来。

价值连城的遗产

阿花的叔父是世界上最著名的画家之一,因为他自己没有子女,所以把阿花看做自己亲生的女儿一样。叔父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所以在去世前将一个信封交给律师,嘱咐他在自己去世后,将这个信封交给阿花。

过了一个月,叔父果然去世了。律师将叔父的信封交给阿花,说里面是叔父交给她的遗产。可是,阿花接过信一看,里面什么也没有,只有一张以花草为背景的信纸,上面写着:“你手上的东西就是我留给你的价值连城的财产。”然后就是叔父的签名和年月日。阿花满脑子疑问,不明白叔父的意思。

聪明的读者,你可否猜到阿花叔父留下的价值连城的遗产是什么吗?

那张信纸就是价值连城的遗产。因为阿花的叔父是世界著名的画家,而信纸上的花草背景是他叔父亲笔所画,并且这是他一生中最后一幅作品,因此也就格外贵重。

伤口在哪里

某富商突然暴死在家中,警方人员立即赶到现场。

经过一番调查后,警方发现死者除了在摔倒时将额头撞肿外,全身没有任何伤口,并且,在现场还找不到任何凶器。在死者身旁扔有一个咬了一口的面包,相信死者是在吃这个面包时遇害的。一个警察捏了一下面包,意外地发现咬过的一端特别坚硬,使人感到十分奇怪。

为了彻底查明死因,警方要求对尸体进行解剖。根据解剖报告,证实死因是中毒,而且肯定毒药是由伤口渗入的,因为在死者的血液中发现毒素,在胃里却什么也没发现。

这使警方更加感到困惑不解,既然死者身上没发现伤口,毒药是从哪里渗入体内的呢?

毒药在被咬了一口的面包上。凶手把糯米糊之类涂在面包一端,使面包变硬,再把毒药涂在上面,富商在吃面包时用力一咬,口腔被割伤,毒药便由此渗入血液中。

他这次不关心兄长吗

约翰的兄长有一只脚有毛病。约翰每天下班都要到医院去接兄长,然后一起回家。

这一天,约翰又来到医院,护士小姐说:“你哥哥正在做手术。”

约翰满不在乎地说:“那么,等他做完手术我再来”。

从以上这段对话来看,你是否觉得约翰这次对他兄长太不关心了,而约翰确实是非常爱他兄长的。

一听到约翰兄长的脚有毛病,又提到医院,你很容易就会以为他是病人,但其实约翰的兄长是医生。所以不能说约翰这次不关心兄长。

因疏忽露出的马脚

两名武装歹徒冲进一家银行,抢了钱后,立即乘一辆福特车逃跑了。一个银行职员记下了车子的号码。

一刻钟后,布伦茨警长就带着助手赶到了现场。正在他们谈论案情时,突然发现了要找的那辆福特车。它刚从一辆车子旁掠过。

警官克勒姆叫了起来:“这不可能,车子的牌号、颜色、车号都对。”他们超到前面,将车拦下。车中是一位年轻男子,名叫西格马尔。布伦茨警长对西格马尔进行了审问。虽然发现他跟这一起银行抢劫案有关,可是由于他不可能在现场,只能又将他放了。

事后调查,歹徒从那家银行抢走75000马克新钞票。

没过几天,又发生了一起银行抢劫案。案发不久,西格马尔正开车通过一个检查站径直往前开。警察拦下他说:“你没看见停车牌吗?得罚10马克!”

“下次一定注意。”西格马尔给了警察一张10马克的纸币。

两天后,警方逮捕了他,理由是与银行抢劫案有关。

“不可能,”西格马尔说,“我不在现场!”

布伦茨警长佯笑道:“但你是主谋。你找了两个朋友,弄了两辆完全相同的车。每次抢劫银行,你就将警方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来,他们就趁机跑了。但是,这次你犯了个小小的错误,结果露了马脚!”

你能猜出西格马尔在何处露了馅吗?

西格马尔交罚款的那张十马克纸币,是被抢劫的75000马克中的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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