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光读小说。还读莎士比亚,读杂志上连载的旅行游记。上个月我们还讨论了一个问题——”
她压低声音,像在说什么秘密。“莎士比亚笔下的女人,哪个最聪明?”
凯瑟琳愣了一下。“哪个?”
“贝特丽丝。”简回道,“就是《无事生非》里那个。她嘴不饶人,脑子比男人快,谁娶了她谁倒霉。但我们都说,她是莎士比亚写得最好的女人。”
“你知道读书会为什么叫防锈俱乐部吗?”
凯瑟琳摇头。
“Anti-RustClub。”简说,“防锈俱乐部。有个诗人叫布朗宁,写过一句诗,‘不让脑子生锈的那点活儿,不让心缩起来的那点乐子。’我们就是干这个的。读书、吵架、聊别人的日子,就是为了不让脑子生锈。”
她顿了顿,又笑了。“梅格说她最烦这种酸溜溜的诗。但她每个月都来。她说,生锈的脑子种不出好庄稼。”
凯瑟琳看着她,想起梅格在田里弯着腰翻地的样子,想起她说“求人不丢人”时眼睛里的光。
生锈的脑子种不出好庄稼。这话确实是梅格会说的。
“你要不要来?”简问,“读书会每个月月底聚会,这个月的,在梅格家。”
凯瑟琳想了想。“有空我就去。”
简眼睛转了转,开始卖关子。“你听说过凯茜·威廉姆斯吗?”
凯瑟琳摇头。
“她女扮男装去当兵。三年了,都没人发现。”
凯瑟琳被这似曾相识的故事打动了。“后来呢?”
简不肯再透露。“后来的事,等你去读书会再告诉你。”
“我一定来!”
简高兴了,“那就说定了。到时候我把凯茜·威廉姆斯的事从头讲给你听。”
她顿了顿,又补了一句。“不过她的结局,可没那么好。”
凯瑟琳还想问,简已经转过身去招呼别的客人了。
她站在柜台前,把那句话咽回去。
回去的路上。凯瑟琳一直想着凯茜·威廉姆斯。
她突然想起上辈子花木兰的故事。花木兰是替父从军,凯茜·威廉姆斯呢?
她扮成男人去当兵,是为了什么?为了钱?为了自由?还是和木兰一样,为了家人?
她不知道凯茜·威廉姆斯是哪里人。但她知道,她和木兰一样,扮成男人,去做一件女人不该做的事。
她们不怕被认出来吗?不怕。木兰不怕,凯茜·威廉姆斯也不怕。她们怕的,是连试都不让试。
她突然想回家了。不是回紫艾农场,是回另一个家。回那个有母亲、有父亲的家。
凯茜·威廉姆斯呢?她回家了吗?简说,她的结局可没那么好。
现在,比起复活节,她更期盼读书会了。
她想告诉她们,中国有一个花木兰。比凯茜·威廉姆斯早了一千多年。
她们隔着一片大海,隔着千年时光,但做了一样的事。
她骑在马上,一个人走在荒原上。但她不觉得孤独。
她知道,在另一个地方,有一个女人,扮成男人去当兵。
在更远的地方,有一个女人,替父从军十二年。她们都在。
她笑了一下,夹了夹马腹。“老杰克,走快点。我们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