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松,”琼恩低语,“别动。”
头顶传来扑翅之声,老鹰停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发出胜利的尖啸。
猎人们小心翼翼地靠拢,以防遭飞箭攻击。
琼恩数了一下,共有十四人,外加八条狗。
他们巨大的圆盾乃是柳条编成,覆盖人皮,涂上骷髅图案。
约有一半人用木头和熟皮制的粗糙头盔遮脸。
左右两翼,各有一名射手将箭搭上由木头和兽角做成的短弓,但没释放。
其他人装备长矛或大槌,还有一人握着有裂口的石斧。
看得出,他们身上那点破烂的护具不是抢来,便是得自于死去的游骑兵。
野人既不挖矿也不会冶炼,长城以北,铁匠寥寥可数,锻炉更是稀罕。
科林抽出长剑。
传说中,他失去半只右手后,练成了左手剑,威力更甚以往。
琼恩和这位高大的游骑兵并肩而立,长爪在手。
空气虽寒,汗水却模糊了视线。
他们在洞口十码前停步,带头人单独上前。
他的马平缓地攀登崎岖的坡地,模样活像只山羊。
随着靠近,琼恩听见咯咯啦啦声——原来人马皆用骸骨护体:牛骨,羊骨,山羊、野牛和麋鹿的残骸,长毛象的巨骨……
以及人骨都穿在身上。
“叮当衫。”
科林冰冷有礼地朝下喊。
“乌鸦理当称我骸骨之王。”
此人的头盔乃是用巨人的头骨制成,双手从上到下,皮革外缝着无数熊爪。
科林嗤之以鼻。
“我没见什么大王,只有一条穿鸡骨头的狗,边走边响,招摇现市。”
野人恼怒得发出嘶叫,坐骑也人立起来。
真是名副其实,琼恩想,对方那身骨头松散串连,只需一动,便会叮叮当当,响个不休。
“是啊,待会儿就听你的骨头作响啦,断掌。
我要煮你的肉,拿你的肋骨当锁甲,敲你的牙齿做项链,用你的头骨来喝粥。”
“好,我奉陪到底。”
对这份邀约,叮当衫面露难色。
黑衣兄弟据守着山洞狭口,人数起不了作用,顶多只能两人同上。
他手下一名女战士牵马挤过来,想必也是个“矛妇”吧。
“十四比二,乌鸦,八条狗对一匹狼,”她高叫,“要打要跑,你们都输定了。”
“给他们瞧。”
叮当衫下令。
女人从血迹斑斑的口袋里掏出战利品。
伊班的秃头圆得像颗蛋,所以她拎着耳朵摇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