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这不是首难听的歌,特别是对比起死后人们可能为他写的歌。
“金手触摸冰冰凉呀,而姑娘小掌热乎乎……”他接着唱。
也许可以自己补完歌词。
如果活得了那么久的话。
那天晚上,令人惊讶地,提利昂·兰尼斯特睡得很熟很香。
第一道阳光射入时,他精神饱满地起床,胃口之好,接连吃下炸面包、血肠、苹果蛋糕和两份用洋葱及多恩火胡椒粉煎的鸡蛋。
接着他请求离开房间,去会会自己的代理骑士。
亚当爵士同意了请求。
提利昂发现奥柏伦亲王正边喝红酒边穿盔甲,由四名年轻的多恩贵族服务。
“早上好,大人,”亲王优哉游哉地说,“来杯葡萄酒吗?”
“战斗之前你都会喝酒吗?”
“我通常在战斗之前喝酒。”
“这会让你送命的。
更糟的是,连累我也送命。”
奥柏伦亲王微微一笑:“反正天上诸神会保佑清白的人。
我相信你是清白的吧?”
“只在乔佛里被杀这件事上。”
提利昂承认,“我相信你明白格雷果·克里冈是个——”“——大块头?
我早听说了。”
“他几乎有八尺高,三十石重,浑身肌肉。
他的武器是把双手巨剑,但他只凭单手使用,一击就能把人劈成两半。
他的铠甲是那样沉重,除他之外没人穿得上,甚至搬不动。”
奥柏伦亲王无动于衷。
“我宰过比他更大的块头。
关键技巧是让他们失去重心,倒下去就万事皆休。”
多恩人讲得自信满满,使提利昂几乎放下心来,直到他转过身去说,“戴蒙,我的矛!”
戴蒙爵士把矛扔给他,红毒蛇在空中接住。
“你想用长矛对付‘魔山’?”
这让提利昂再度不安起来。
在战争中,整齐的长矛队可以阻挡骑兵,但在一对一决斗里面对经验丰富的剑客是完全不同的状况。
“我们多恩人喜欢用矛。
况且这是唯一能抵消他庞大身躯的办法。
过来看看,小恶魔大人。
注意,绝不能碰它。”
此矛长达八尺,矛柄由芩树制成,平滑、粗厚而沉重,最后两尺是钢铁:苗条的树叶状矛头最后缩成一个邪恶的尖端,看上去锐利得可以用来刮胡子。
奥柏伦将矛柄抛掷把玩,只见尖头闪烁黑光。
油?
毒药?
提利昂决定还是不知道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