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而稀疏的发丝在她肩头飘**。
“感谢你,爵士。”
那雇佣骑士眯起眼睛仔仔细细地打量她,布蕾妮意识到对方一定是近视眼。
“一位女士,对吗?
全副武装的女士?
诸神慈悲,伊利,看看她的个头。”
“我也以为她是个骑士。”
年长的骑士一边说,一边翻转鲑鱼。
若布蕾妮是男人,也称得上大个子;作为女子,她就是个巨人。
“怪胎”是她一生中听得最多的词。
她肩膀宽,臀部更宽,腿长臂粗,胸肌比**发达,手掌脚掌也大得不像话。
除此之外,她还很丑,长了一张布满雀斑的马脸,牙齿在嘴里显得太大。
这些,她都无须别人提醒。
“爵士先生们,”她说,“你们在路上有没有看见一个十三岁少女?
她有蓝眼睛和枣红色头发,她或许跟一位身材肥胖、四十多岁的红脸男子在一起。”
近视眼的雇佣骑士挠挠头。
“我不记得有这样的少女。
此外,什么样的颜色算是枣红?”
“红棕色吧,”老人道,“不,我们没看到她。”
“我们没看到她,女士,”较年轻的人确认。
“来吧,下马来,鱼快好了。
你饿不饿?”
她确实肚饿,但不敢放松警惕。
雇佣骑士名声不佳。
人们常说:“雇佣骑士和强盗骑士乃是同一把剑的两面。”
这两个人看起来不太危险。
“对不起,该怎么称呼,爵士先生们?”
“我是有幸被歌手们传唱的克雷顿·朗勃爵士,”大肚子道,“也许你晓得我在黑水河上的事迹。
我的伙伴是‘穷鬼’伊利佛爵士。”
即使真有关于克雷顿·朗勃的歌谣,布蕾妮也没听过。
对她来说,他们的名字跟他们的纹章一样陌生。
克雷顿爵士的绿盾顶部有一道棕色横幅,上面还有战斧劈出的深深裂痕;伊利佛爵士的盾牌上则画着黄金与白貂,然而看他的样子,估计不曾拥有过真正的金子或者貂皮。
他少说有六十岁,脸又瘦又窄,头戴兜帽,连着一件打补丁的粗布斗篷,身穿的锁甲上斑斑点点的锈迹就像雀斑。
布蕾妮比他俩都高一头,坐骑与装备也比他们精良。
要我怕这样的人,除非长剑换成缝衣针。
“非常感谢你们,尊敬的爵士,”她说,“我很乐意分享鲑鱼。”
布蕾妮甩腿下马。
她先将鞍配从母马背上卸下,然后喂它喝水,再拴好绳索放它吃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