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骑过一座马厩,又骑过一间悬挂着麦穗图案招牌、安装有百叶窗的旅馆,里面传出音乐声,“头一个臭佬也很臭,但不是因为没洗澡。
说实话,我没见过比他更干净的人。
他一天洗三次,还像个女人一样在头发里插花。
我第二任妻子在世时,有人发现他从她卧室里偷窃香水,为此我亲自打了他十来鞭,连血都是臭的。
第二年他又来偷,这回把香水喝了下去,差点被毒死。
不过这样做也没用,那臭味是他与生俱来的特质。
老百姓说那是种诅咒,诸神让他发臭,好让大家知道他有腐烂的灵魂。
我从前的老学士则坚称那是种病,尽管这孩子壮得像头小公牛。
由于没人能忍受他,他只得睡猪圈……
直到有天拉姆斯的娘来我城堡,要我安排个仆人管束自己的野种,说他越长越野、不服管教。
我把臭佬给了她,本意是个玩笑,谁知拉姆斯跟臭佬竟从此形影不离。
我没弄明白的是……
究竟是拉姆斯带坏了臭佬,还是臭佬带坏了拉姆斯?”
公爵大人用那双淡得奇异、犹如一对白月亮的眼珠打量着新任臭佬,“他解开镣铐时,在你耳边说了什么?”
“他……
他说……”他说什么也别告诉你。
但这话卡在喉头,令他咳嗽、令他窒息。
“深呼吸,放宽心。
我知道他说了什么,无非是叫你监视我,并保守他的秘密。”
波顿轻笑一声,“他倒以为自己有什么秘密。
酸埃林、路顿、剥皮人,所有这帮人,他以为是打哪冒出来的?
他真觉得是他的人?”
“他的人。”
臭佬应和道。
这番对话超出了他的预期,他实在不知该如何评论。
“我那野种跟你讲过我是怎么播下他的吗?”
欣慰的是,这点他确实知道。
“是的,老……
佬爷。
你骑马出巡时偶遇他母亲,被她的美貌打动。”
“打动?”
波顿笑道,“他用的是这个词?
看不出来,我那逆子还有当歌手的潜质……
但如果你相信他唱的歌,那就比第一个臭佬还蠢。
事实上,他连骑马出巡的部分都没唱对。
我当时是沿泪江猎狐,来到一座磨坊前,看到一个年轻女子在溪边洗衣。
老磨坊主替自己讨了房年轻媳妇续弦,她年纪还没他一半大,很高也很苗条,一看就极健康,长长的腿,小而坚挺的**,像两颗熟透的李子。
照平民的标准,她算是相当标致,我第一眼看见就想要她,而这也是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