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不成,我不做饭。”
分妮咯咯轻笑,听起来就像个甜美的小女孩,她才……
十七八,最多不超过十九岁。
“那个歌手做错了什么呀?”
“他写了一首关于我的歌。”
她是他珍藏的宝贝呀,她是他含羞的期望。
项链和城堡都是空呀,比不上姑娘的吻好。
歌词如潮水般涌回心头,令他讶异。
或许他从没忘记它们。
金手触摸冰冰凉呀,而姑娘小掌热乎乎。
“那一定是首很糟的歌。”
“其实不是。
它跟《卡斯特梅的雨季》不一样,只是某些部分……
好吧……”“它怎么唱的?”
提利昂笑出声。
“不行,我不会唱歌。”
“小时候,我妈经常唱歌给我们听。
给我和我哥。
她常说只要用心去唱,嗓子好不好都没关系。”
“她也是……
?”
“……
矮子?
不,她不是,我爸是。
我爷爷在他三岁那年就把他卖给了奴隶贩子,但他后来在戏班里大放异彩,乃至存钱赎身。
我爸去过所有的自由贸易城邦,也在维斯特洛上下行走。
旧镇人叫他‘跳豆’。”
他们当然会那样叫。
提利昂竭力抑制住反感。
“现在我爸死了,”分妮续道,“我妈也死了,连奥普……
他是我最后的亲人,连他也不在了。”
她扭头望向汪洋彼方,“我该怎么办?
我该去哪里?
除了滑稽比武,我什么也不会,而那表演需要两个人。”
不,提利昂心想,小妹妹,你不该这样做,你不该这么求我,你根本就不该动这个念头。
“去找个孤儿吧。”
他建议。
分妮似乎没听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