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人都在长城内安居之后,我们会拿出点肉和蜜酒。
在此以前……”野人拽下左臂的箍子,扔给琼恩,又把右臂的箍子摘下来。
“定金。
这是我爹的爹传给我爹,我爹又传给我的。
现在是你的了,你个黑衣强盗。”
箍子由老黄金铸成,坚固沉重,刻有先民的古老符文。
琼恩认识巨人克星托蒙德以来,他一直戴着它们,看起来跟胡子一样是他的一部分。
“布拉佛斯人会把它们熔掉,这太可惜了。
或许你该留着它们。”
“不,我才不要听人说雷拳托蒙德逼自由民交出财宝,自己却一毛不拔。”
他龇牙一笑,“我会留着老二上那个环,它可比这些小东西大得多,给你当项圈都够。”
琼恩忍不住大笑。
“你真是一点没变。”
“哦,我变了。”
微笑像夏雪一样在他脸上迅速消融,“我不是红厅的我了。
我见证了太多死亡,以及更糟的事。
我儿子……”悲伤扭曲了托蒙德的脸,“多蒙德死于长城之战,他还没成人呢。
是你那国王手下某位骑士干的,那杂种全身灰甲,盾牌上画着几只蛾子。
我眼看着他砍翻我儿子,等我冲过去人都没了。
而托温德……
他害了风寒。
他总是病恹恹,刚好了些,却一夜之间说走就走。
最糟的是,没等我们察觉,他就变成那种白皮肤蓝眼睛的东西。
我不得不亲自结果他。
那太难了,琼恩。”
他眼里闪着泪光,“说实话,他那时算不上是人。
但他曾是我的小子,我爱他。”
琼恩把手搭在他肩上。
“我很遗憾。”
“你遗憾什么?
又不是你干的。
没错,你和我一样双手染满鲜血,但没有他的血。”
托蒙德摇摇头,“我还有两个强壮的儿子。”
“你女儿……
?”
“蒙妲。”
提起这个托蒙德再度笑起来,“她让长矛里克做她丈夫,信不信由你。
我得说,那小子老二比脑瓜好使,但对我女儿着实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