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似乎很惊讶。
“谁说的?”
“大家说的。”
自然是我说的。
“什么时候说的?”
显然是我刚才编的。
“代代相传咧,”他撒谎,“连我老爸都常念叨。
你认识泰温公爵吧,凯姆?”
“他是首相大人,有一回我见他骑马上山,他的士兵披着红披风、头盔上有小狮子。
我喜欢那种头盔。”
他嘴巴一抿。
“但我不喜欢首相大人。
他不仅洗劫过都城,还在黑水河上让我们吃了大败仗。”
“你在场?”
“我在史坦尼斯那边。
泰温公爵跟随蓝礼的幽灵,从侧翼突袭我们。
我扔下长矛就跑,谁知跑到船边那天杀的骑士却朝我吼:‘你的长矛呢,孩子?
我没有空位给懦夫。’
说完他们就把我抛弃了,还抛弃了其他几千名士兵。
后来我听说你爹要把俘虏送去长城继续找史坦尼斯的麻烦,便逃过狭海,加入了次子团。”
“你可曾想念君临?”
“有一点。
我念着一个男孩,他……
他是我朋友。
我还想我哥肯内特,可他在船桥上战死了。”
“那天有很多好汉死去。”
提利昂的伤疤痒得厉害,他用指甲挠了挠。
“我还想念君临的食物。”
凯姆憧憬地说。
“你老妈会做饭?”
“耗子都不吃她做的饭。
我说的是食堂,天下什么比得上褐汤美味啊?
汤熬浓了,勺子插进去都不倒,里面啥玩意都有。
你喝过褐汤没,半人?”
“喝过一两次。
其实该说那是歌手汤。”
“为啥?”
“喝下去心情愉快,让人想唱歌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