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走两步觉得不对劲,哪里会这么慢,一扭头果然那姑娘拎着她心爱的手提箱跟着,走不快路。
云华有点儿无语,大步回头走过来,伸手扒拉过她的箱子:“这么宝贝要时刻拎着,门关了不会有人拿。家里也没狗儿猫儿。”
樱桃闹了个大红脸,磕磕绊绊跟在后头不吱声。
“再说,你就没有偏见么?”云华把手提箱悬空在红木沙发上,得到樱桃点头后果断安置下来,带她去二楼,边上楼梯边说,“谁第一眼看见有人蹲着的反应是上厕所,又不是乡下人都这样。”
樱桃耳朵红透了:“对不起。”
云华瞥了眼她捏着裙摆的手指,白嫩修长,指甲粉粉嫩嫩的,像摸了油似的光亮。
“但你也没错,”云华说,“茶岭山多土厚,干活来不及的话,的确基本上在树林里就解决了。”
樱桃瞪大眼睛。
云华咳了声:“当然我才不可能这么干,也就老一辈这样子,他们以前都习惯了,改不掉的。”
樱桃松了口气。
云华也松了口气。
体面啊,体面。
就这样,樱桃在云华家的院子里住下来,住在她那院儿的二楼,下面有个不靠谱的“可靠”房东,樱桃就不害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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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先是不知道樱桃竟然对我的第一印象这么……复杂。
好吧,其实有点糟糕。
本来呢,我是不知道的。可谁让樱桃一点儿也沉不住气,非要在我才提笔写了一点点日记的时候凑过来看。
这不看不要紧,一看她可就急了,直勒得我脖子痛,说阿茗居然这么坏心眼儿。
哎。
说她是笨蛋还不信,我就是趁口煽风点火两句,樱桃也一股脑儿吐露出来,说漏了才慌慌张捂住嘴巴,气恼地要捶我。
手没劲儿。
跟捶背似的,比那还轻,到了后来,就成了挠痒痒。
我却是再笑不出来了。
樱桃抢我的笔,要把我的日记通通划掉,说这种糗事干嘛要记录下来,倒显得她真多么笨似的。
其实,现在想来有点可惜。
我不该任由她胡来的。
我的日记本是把樱桃写生作废的纸张收集了,用绳子专门编好做成的,上面有她不太满意的油画或者素描。
素描是写不了字的,我就写在油画上面,幸好虽然没什么文化,但常年帮村里算账,字倒是写得不错。
她不满意的画,大抵是按照厉害的艺术家参照的,对于我这种审美一般仅仅能分辨美丑而非技巧的,那已经是“此画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瞧”的水准了。
樱桃是艺术家,创作对于她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故不觉得有多珍贵。那么乱涂乱画,看不清背后的图,行外人的我倒十二分肉疼。
虽然涂鸦了,但整理的时候还是仔细地辨认,最后竟全都看得清,这才发现后来樱桃补了许多字,把她当时的想法认认真真告诉我,其实也没有那么糟糕。
只是一点点的偏见。
于她于我,于山于城,于世俗于理想。
——[插图,樱桃眼中的我与小胖]
*
我给小胖整理衣服的画面,在樱桃眼里,居然是拢着一层光的。十九岁的云华,在樱桃的画笔下,真真是云锦年华的恣意模样。
很多年后整理时回看,才惊觉,原来当时的我是这个样子的,那些已然记不清的岁月,最终都在樱桃的笔下保留住永恒的青春。
何其幸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