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遥不能说话,也不能动,她拼命想要和少女说话,可都无济于事。她只能随着少女一起,去听,去看,去感受。
当晚,牧民们为了欢迎年轻教师的到来,特地为他举办了盛大的篝火晚会。
他们摆出了丰盛的茶酒,熏肠灌肉,还有各式的奶制品,拨动着用羊肠制弦的桦木琴,弹唱出欢快的歌曲。
盛奚洲被热情的牧民轮番敬酒,脸上染上了红晕,他问坐在一旁的少女,“阿娜日是什么意思?”
少女指了指他插在背包上的红花,“这是那长满了草原的红花的名字,意思是自由行走不断迁徙的花儿。”
盛奚洲含笑看着她,“好名字。”
“那你的名字呢,是什么意思?”
“我的父母都是老师,他们最喜欢的一首江南名歌就叫《西洲曲》,后来是我上学的时候老是被同学取笑,就改成了另外一个‘奚’字。”
少女懵懵懂懂点了点头,她并不知道他说的有什么不一样。
盛奚洲捡了根松枝为笔,在地上写下了两个字。他心血**,用好听醇厚的嗓音给她讲述了西洲的故事。
故事里,有倚在栏杆上,手捧莲花痴痴等候着情郎的女子。
少女听得入了迷,她不禁问道,“那你可以给我取一个你们那里的名字吗?”
盛奚洲看着着马勺形状的桦木琴,听着场上的欢声笑语,眉眼温和。
“古有笙诗,鼓瑟吹笙,为燕飨宾客上下通用之乐,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叫你阿笙。”
少女一双眼像被水洗过一般熠熠生辉,夜风吹拂着不知名的草种在她心间萌芽破土,她盯着面前的男人,欢喜地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你以后可以叫我,东笙。”
盛奚洲从烟雨水乡而来,带着江南特有的清冷和忧郁。
不同于她们草原上的男人,盛奚洲没有那般魁梧健壮,粗俗野蛮。他戴着一副眼镜,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像他一直随身携带的画册一样,全身都散发着令人着迷的书卷气息。
盛奚洲在草原上待了五个月,所有人都喜欢他,东笙也不例外。
东笙的爸爸在与狼群的对峙中受了伤,双腿残疾,卧床行动不便。家里缺少主力,就靠着东笙和妈妈带着幼小的弟弟支撑着。
盛奚洲借住在东笙家里,他主动帮着东笙干了不少活。他随着他们冬季前往冬窝子,用土块或木头垒成房子过冬,春夏又一同转场迁徙到丰美的牧场,逐水草而居。
晴天,他会坐在高高的山岗上,教草原上的大人和小孩学拼音,写字,念诗,朗声诵读着那传承千年的古老歌谣。
雨天,他会在暴风雨的夜晚陪她一起去寻找走失的小羊羔,和大大小小的毛头孩子们挤在毡房里,给他们讲神话故事,讲述他曾经生活过的另一方世界。
那里有白墙黑瓦的民居,有水桥旖旎粉墙花影,有一望无际的大海。
肥美的螃蟹,鲜嫩的马头兰,一抿即化的糕点,晶莹剔透的桂花藕,撒了葱花榨菜和虾皮的豆腐花……
在一日日的相处中,东笙的视线不自觉会跟着盛奚洲走,她喜欢他以及他口中那鲜活又陌生的一切。
终于,在盛奚洲要离开草原的前一天,在一个星辰闪烁的夜晚,她怀着热烈的喜悦表达了她的情意,希望他留下来。
可盛奚洲愕然之后,细心地将她散乱的辫子重新编好,摇头拒绝了她。
“你才十六岁,还太小了,你什么都不懂。
“不过,你如果愿意和我一起离开的话,我可以带你去看看外边的世界。”
东笙低下了头,盛奚洲继续劝说,“你天赋极高,学什么都很快。你如果就这样在草原埋没,着实可惜。你可以跟我走,我会送你去学校念书,让你接受更好的教育,然后你可以找一份工作,过上更自由的生活。
“至于以后你要不要回来,一切都由你自己选择。”
东笙想了想病弱的父亲,因操劳而迅速苍老的母亲,还有幼弟,她摇了摇头拒绝了他。
东笙满心失落,并没有注意到盛奚洲眼里的期盼。
她只是有些遗憾自己喜欢的人并不喜欢自己,他既然不喜欢她,她也不会死皮赖脸跟着她。
“我去不了,你替我去看看这个美好的世界吧。”
盛奚洲深深看了她一眼,“我答应你,因为,我是你永远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