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经》中有载:“凡虎者,欲扑必先伏,欲进必先潜。”而且为防猎物反扑,猛虎多撕咬其背,并使爪牙凸起,洞穿皮肉,连拖带滚,寻其咽喉或脊椎紧咬不放,非致死不松口。眼前这只老虎,犬齿足有七厘米长,随随便便一口就能送我去见老祖宗。
“开远光——”
喊声未落,坐在驾驶位置的磊哥一咬牙,拨开远光灯,车头的LED大灯瞬间点亮,直射大老虎双眼。
“嗷呜——”大老虎这一扑,硕大的虎头正对着两道远光灯柱,直透两百米开外的强光直射老虎双眼,刺得它一声怒吼止住扑势,斜刺里一跃,滚在雪地里,连续两个纵跃缩进林子里头。
老虎的眼睛在白天光线强的时候是黄色的,随着光线变弱,老虎的眼睛会变成绿色。光线越弱,老虎的眼睛越绿。因为在它们的视网膜后有一层特殊的反光组织,用来把已进入眼睛但没有被视网膜完全吸收的光线再反射回去,使得视细胞就重新吸收光线,把周围微弱的分散的光线聚集起来,从而凭借微弱的光亮辨别物体,达到增强夜间狩猎能力的目的。然而,凡事有利必有弊,夜间老虎的视力是人的六倍,被强光刺伤的程度也是人类的六倍。老司机都知道,夜间行车最怕远光狗,一旦被晃上,那感觉就像黑暗中猛地看到了太阳一般:轻则头晕脑胀、重则短暂失明。大老虎一招不慎,被我晃到眼睛,不敢硬拼,暂退林中躲避。
坐在车里的磊哥心脏都快跳出来了,捂着胸口喊道:“老弟啊!它……它它它它走了吗?”
我摇了摇头,闷声说道:“没走!它肚子都是瘪的,一看就饿得厉害……”
“那……那咋整啊……”
“打电话!找援助……”我话还没说完,大老虎便歪着脑袋从树林中缓缓地钻出来,躲着灯光,绕到车尾。
“咋咋咋……咋办啊?”磊哥有些慌了。
“光照不到就放点儿声音,按喇叭!”
“嘀——嘀——嘀——”磊哥顶着一脑门冷汗,疯狂地拍着喇叭。
老虎被喇叭声唬住,再加上视力还未完全恢复,一时不敢上前,但是又不舍得离去,对着车尾不住地试探。没过多久,老虎仿佛适应了喇叭的声响,胆子渐渐大起来,再次向我们逼近。
我拾起地上的短柄铁锹,将棉袄裹在了上面,又扯下脖子上的围巾,把棉袄紧紧地缠好。
“磊哥别怕,把音响打开,放歌!”
“啥……啥啥啥?老弟这都啥时候了,还听歌?!你不害怕啊?!”
“怕?怕它就不吃你了吗?听我的,快放!”
磊哥定了定神,哆哆嗦嗦地一阵捅咕,大老虎作势刚要再扑,车载的音响猛地一震,发出了一声刺耳的音乐响:“我们一起学猫叫,一起喵喵喵喵喵,在你面前撒个娇,哎哟喵喵喵喵喵,我的心脏怦怦跳——”
磊哥这车显然是改过低音炮,音响那叫一个响,震得我心脏差点儿没从胸腔里跳出来。老虎也被这突如其来的歌声吓得一激灵,又止住了扑抓的冲动。
“小东!还好吗?”我用脚后跟踢了踢车子的后保险杠。躲在车底下的小东抹抹眼泪,哽咽着答道:“郭哥,我……我挺好的!”
“你手里那把短锹呢?”
“在……在我屁股底下呢……”
“能找着油箱吗?拿锹给我凿漏它!动作要快,你郭哥我撑不了多久!”说完这话,我右手把锹一提,从裤兜里翻出烟盒,叼出一根烟,
抠出烟盒里的打火机,先点燃了烟,再点着铁锹上缠着的棉袄和围巾。
大火借山风,“腾”的一下就烧了起来,我猛吸一口气,嘴上的烟头骤
然一红,一口辛辣的烟气顺着喉咙钻进肺叶。血脉偾张之际,我拔起铁锹,直奔老虎冲去。
没有野兽是不怕火的,这招的灵感来自孙偃白“烈酒洒惊鸿,一剑破百兽”的高端操作;毕竟借火光搏猛兽乃是最原始的狩猎方法,这世上诸事,最原始的往往最有效!
尽管我手里的铁锹比不上削金断玉的惊鸿剑,棉袄燃烧的威力也比不上孙偃白随身携带的高度烈酒,但是在火焰腾起的一刹那,面前的大老虎还是下意识地退缩避让。我一招得手,接连欺身,将老虎逼远。在这期间,老虎数次想要扑抓,都被灼热的火光吓退,伏下身子,
摇头甩尾,既心有不甘,又无可奈何。然而,火焰燃烧终究是有时限的,随着铁锹上裹缠的棉服和围巾渐渐烧光,火焰慢慢熄灭。大老虎的眼中依稀现出一抹诡笑,开始作势欲扑。
“小东!好了没有?!”我掷出铁锹,被老虎歪头躲过。
“好……好了!”小东侧身爬出车底。
“好了就跑!往林子里跑,别扭头,倒着跑——”
喊声未落,大老虎已经朝我迈步走来。大型猫科动物都是“背影杀手”,一旦你“背对”老虎,就会直接激发它的狩猎野性。而且老虎
的奔跑速度极快,百米爆发不到四秒,就算是博尔特也飙不过它!所以我不敢回头,只能瞪着一双眼睛和它对望,同时一步一步地后撤。
做猎户的都知道,人才是万物灵长,从直立行走到使用工具,到驾驭火种,到冶炼铜铁,人类的每一步前进都使得我们这个种族飞速地攀升至食物链的最顶端。虎豹豺狼虽然凶猛,但却是四肢爬行,在它们的视线里,直立行走的人类高大无比,只能以仰视的姿态窥探。所以面对猛兽,首先不能胆怯,你越胆怯,猛兽就越“勇敢”。
在我和大老虎对峙的几个回合中,我一直在虚张声势,不断制造各种响动、火焰、强光,为的就是将它唬住,使其不敢轻易上前。借着前期给老虎心里留下的诸多“阴影”,我面向它慢慢地后退,直到小
我抽了抽鼻翼,闻到一股刺鼻的汽油味,车底的油箱被小东用铁锹铲出一道裂缝,哗啦啦地淌着汽油。我用余光扫了一眼,确定磊哥和小东已经退入林中。
其实徒手搏猛虎的法子,我们祖上不是没有,只不过我不敢用罢了。《狩经》里说:“若徒手遇虎,当伺虎张口之际直冲,臂探其喉,以
力搅之,虎呕则难闭,心肺俱麻,一时难解。再寻石块滚木毙之。“小时候我看这段文字,就觉得写这法子的人不是傻子就是疯子。我的小学班主任一再告诫我们“实践出真知”,可这个法子太疯狂了,实践的机会只有一次,万一出了岔头,估计还没等验证是不是真知,我就先挂了:故而这法子我是万万不敢尝试的。《水浒传》里讲过一段武松打虎,平常人看得津津乐道,但是我们当猎户的怎么看怎么像说梦话。别说他武松一个人,就是十个人,在徒手的情况下也不可能把老虎打死啊。远的不说,就说我眼前这只,少说也得有五百斤,也就是二百五十千克,而且全身百分之八十都是肌肉群,一爪拍下去就是一百一十千克的力量,两只爪合抓,再加上身子的惯性,少说也得三百千克的力量。可截至目前,男子举重的最高纪录也就是二百二十千克,武松功夫高是不假,但他老人家在举重上不一定拼得过专业运动员啊。记得我中学时看《水浒传》中写道:“武松将半截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