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轻哼一声。
这种货色,再来招惹他,他不介意让她在这日朗沟,真正尝尝再教育的滋味。
他在坡上转了一圈,记完工分,心里却琢磨起另一档子事。
来日朗沟也有些日子了。
和娜塔莎的关系,说近不近,说远不远。
帮过忙,送过肉干,平时也能说上几句话。
可总这么不清不楚的,不是个事儿。
连队里人多眼杂,闲话也不少。
胡春梅那种泼妇能嚷嚷出那种话,保不齐别人背后也这么想。
他得把这事儿敲定下来。
上辈子光棍一条,穷得叮当响,媳妇儿都没摸过。
这辈子,他看着娜塔莎那蓝汪汪的眼睛,心里就痒痒。
娶个毛子媳妇儿咋了?
身段好,能干,性子也对他胃口。
到时候生他十个八个混血小子,在这北大荒扎根,想想都带劲。
可就这么空着手去说咱俩处对象吧?
太干巴了,没点意思。
总得送点啥,表示表示。
城里带来的那些个东西,什么雪花膏、红头绳,太俗套,配不上娜塔莎。
要送,就得送点不一样的,让她记一辈子。
他琢磨着,这山里啥最稀罕?
梅花鹿!
那鹿角,打磨好了,做成个挂饰或者簪子,又别致又有心意。
保准这姑娘感动的稀里糊涂的,准能答应。
他抬头看看日头,离收工还有段时间。
得抓紧。
孟少华收起记分本,大步流星地往回走。
找到正在土豆地里埋头苦干的徐三喜。
“三喜,活儿干得咋样了?”
徐三喜直起腰,抹了把汗:“快了哥,再有一会儿就收尾。”
“快弄好。”孟少华招呼他:“收拾一下,跟我上山打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