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正安看着她。
王三娘穿着家常的碎花衫子,头发用一根旧银簪子松松地别着。
她不算漂亮,在这个妻妾成群的家里,她的姿色排在后面。
但她身上有一种别人都没有的东西:她是从头到尾、从最苦的时候一路跟着林正安的人。
“药呢?”林正安问,“你的药,端给我看什么?”
“妾身就是……端来给夫君看一眼。”王三娘低下头,“妾身想告诉夫君,妾身的身子,比从前好了。这药,妾身还在喝,但已经不用天天喝了。妾身想……想给夫君生个孩子。”
她说最后一句的时候,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脸也红了。
林正安伸手把她拉过来。
王三娘顺势坐到他腿上,把脸埋进他的颈窝。
她的身子轻,轻得像一片羽毛。
林正安记得她落水后那段时间,瘦得只剩一把骨头。
现在总算养回了一点肉,但比起连蓉、卢彩莲,她还是瘦。
“身子好了,再生。”林正安说,“不着急。”
“妾身急。”王三娘闷闷地说,“别人都生了,就妾身没有。妾身跟夫君最久,却是最没用的一个。”
“谁说的?”
“妾身自己说的。”她抬起头,眼睛红红的,“夫君,妾身不是吃醋。妾身是……是怕。怕夫君有一天不记得妾身了。妾身又不会念书,又不会管家,又不会种地,又不会生养。妾身什么都不会,只有一颗心。妾身怕这颗心,夫君看腻了。”
林正安没说话,只是搂紧了她。
王三娘把脸埋回他颈窝,过了一会儿,轻声说:“夫君,妾身今晚不想睡床。”
“那想睡哪儿?”
“想睡地上。像以前一样。”她的声音里带着一种撒娇的鼻音,“以前在南沂县,妾身给夫君守夜,就是睡在地上的脚踏上。那时候夫君病着,妾身整夜整夜地守。
夫君半夜醒了,妾身就爬起来给你倒水、掖被角。那时候妾身心里想,要是能一直这么守着夫君,就好了。“
她说着,从他腿上滑下来,真的坐到了地上。她的背靠着他的腿,仰起脸看他,眼睛在烛光下亮晶晶的。
“夫君,妾身今晚伺候你。妾身不脱衣裳,先这么坐着,跟你说话。像以前守夜一样。”
林正安低头看她。
王三娘坐在地上,仰着脸,碎花衫子裹着她瘦小的身子,旧银簪子斜斜地别在发间。
这个画面,让他恍惚间像是回到了南沂县的老宅。
那时候他还是个病恹恹的穷书生,她是个又黑又瘦的小丫鬟。两个人守着油灯,一守就是半夜。
“那时候,”王三娘说,“夫君有一次半夜醒了,抓着妾身的手说三娘,别走。妾身到现在都记得。那是夫君第一次叫妾身的名字。”
她说着,把手伸上去,握住了林正安的手。
“夫君,妾身现在不怕了。妾身知道夫君不会不要妾身。妾身就是想给你生个孩子。生了孩子,妾身在这个家里,就真的有了根。不然……妾身总觉得,自己还是那个随时会被赶走的小丫鬟。”
她顿了顿,忽然笑了:“夫君,妾身说这些,是不是很没出息?”
“没有。”
王三娘站起来,开始解自己的衣裳。
她的动作很轻,碎花衫子滑落,露出里面洗得发白的肚兜。
她的身子瘦,锁骨明显,胸脯小小的,像两个刚发起来的青杏。
肚兜解了,她赤裸地站在林正安面前,有些局促地用手挡了一下胸口,又放下了。
“夫君,妾身不好看。妾身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