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別在於资格。”
“教授,你知道外科医生和持刀杀人犯的区別吗?”
“当医生为了救人而切开病人的胸膛,鲜血淋漓,甚至还要切断几根骨头。
没有人会指责他在行凶。因为他拥有资格”。”
“握住拉杆的人也是一样。”
“他必须是一个比任何人都更尊重规则的人。但为了维护规则的威严,在某个特定的瞬间,他必须短暂地成为规则本身。”
哈莉咬著嘴唇,鲜艷的口红几乎快被她咬出血来,特別是看著路明非理所当然的傲慢,终於忍不住拋出了那折磨她日日夜夜的梦魔:“说的轻巧,韦恩少爷。”
“假如有一个人,一个权贵的儿子,他酒驾撞死了你父亲。哪怕现场有最明显的剎车痕跡,有行车记录仪,有目击证人————但法庭依然宣判证据不足,让他当庭释放,甚至还对著受害者家属微笑。”
“这种时候————”
哈莉逼近了一步,“难道不该变成野兽,去撕碎那个混蛋的喉咙吗?”
这就是某个傢伙给她的答案。
哥谭已死,唯有疯狂永恆。
“如果你问的是普通人,我会说,是的,去咬死他。”路明非轻声道,“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丛林里,弱者想要復仇,只能变成野兽。这很公平,也很可悲。”
哈莉怔住了。她原以为这个好学生会搬出发霉的道德律令,没想到他承认得如此乾脆。
她刚想反唇相讥,刚想嘲笑这就是世界的本质,但就在她抬头的一瞬。。
眼前的男孩有些陌生了。
一直在他身上温吞的、像是把一切稜角都裹在棉花里的好学生气质,正在像退潮一样消散。
她好似在黑框眼镜后面,在原本平平无奇的黑褐色瞳孔深处,有一抹早已熄灭的余烬,正在死灰復燃。
这让哈莉感觉自己不是站在一个学生的面前,而是站在一位早已习惯了在王座之前发號施令、手里掌握著无数生杀大权的古代领主。
他戴上了面具。
或者说,他摘下了面具。
“但————如果是我。”
“我是路明非,也是韦恩。如果酒驾的傢伙撞死的是韦恩家的人。”
“律师不敢接这个案子。法官不敢敲锤子。肇事者连在椅子上坐下五分钟的机会都没有。”
哈莉愣住了。
路明非往前走了一步,他伸手虚空指了指窗外,哥谭市政厅的方向。
“教授,你的愤怒,不是因为法律失效了。”
“是因为制定法律的人,不是你。”
“你说为了对抗混乱,必须先弄脏自己的手,去拥抱混乱?別傻了。就像是为了不被火烧死而主动跳进岩浆里一样愚蠢。”
路明非的声音带著某种蛊惑人心的魔力:“变成野兽去咬断司机的喉咙?太低级了。这样做,你只是换取了一时的快意,然后被作为疯狗打死,而腐烂的法庭依然在运作。”
“如果你真的恨透了这个体制。”
“你不该想著怎么炸掉它。”
路明非微微低头,注视著哈莉动摇的眼睛:“你应该想著,怎么爬到最高的位子上。去成为市长,成为大法官,成为哥谭最有权势的女人。去改变他。”
“到时候,你可以微笑著坐在办公室里,签署一份新的法案。”
“然后看著曾经不可一世的肇事者,被你手下的警察按在地上,看著受贿的法官被你送进监狱。”
“你可以用最合法的手段,最正义的流程,把他们碾成粉末。而且没有任何人敢指责你,他们只会为你欢呼,称颂你的圣名。”
办公室里一片死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