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岁的她,穿著黑色的丧服,坐在一丛盛开的红玫瑰里。”阿福露出一个苦涩的笑,“可当我走近时,我听到了声音。”
“咔嚓。”
路明非一愣:“咔嚓?”
“是的。金属撞击声。”阿福深吸一口气,“她在组装枪械。”
“她不知如何弄到了一把通过非法渠道流出、早已停產的柯尔特左轮手枪。她把它拆成了零件,正在用原本应该用来弹钢琴的小手,熟练地把它重新组装。”
“她的眼神。。。”
“空洞,冰冷,燃烧著名为“復仇”的火。”
“她在练习。为了找到杀了她父母的枪手,把枪顶在他脑门上。”
路明非感觉背后的汗毛一根根竖了起来。
八岁?组装枪械?为了杀人?
他八岁的时候估计只会为了多吃一个鸡腿而与父母斗智斗勇吧?
路明非挠了挠脸,他当然知道托马斯夫妇的事,或者说哥谭没什么人不知道这对夫妇的事情,犯罪巷的都市传说。。。
他曾经好奇地去询问过布莱斯,然后被布莱斯冷冷递来了一份文件。他看完之后心头那叫一个激灵,自己这和雷区上蹦迪有什么区別?!
“后来呢?”路明非小声问。
“后来————”
“我强行夺下了枪。在第二天,把她送进了州立阿卡姆少年康復中心。
,“阿卡姆?”路明非差点跳起来,“疯人院?!”
“是州立阿卡姆少年康復中心,是专门针对青少年创伤后应激障碍的心理干预部门。”阿福解释道,“小姐待了整整半年,直至情绪平復,至少表面上是这样。”
“接小姐回家之后,我思索了很久。”阿福看著路明非,目光如炬,“看著空荡荡的庄园,我想了很多。”
“最终,我选择撕掉了回伦敦的机票。我留了下来。”他伸出手,轻轻拍了拍路明非的肩膀,“不仅是为了履行“家族”的契约,更是因为我知道。。。”
“那个在玫瑰花丛里组装手枪的小女孩,如果不有人拉住她。。。”
“她会被充满仇恨的黑洞彻底吞噬。”
“如果不有人告诉她如何正確地使用愤怒,她终將成为比枪手更可怕的怪物。”
“后来,我开始教她。”
“不再是简单的组装枪械。我教她不再依赖发泄式的暴力,而是去观察,去思考。教她如何学会掌控局面,让董事会成为她的棋子。”
“我以为她在变好。”阿福苦笑了一下,摇了摇头,“可直到她十八岁生日的第二天。她突然离家出走了。”
“留下一张只有三个字的纸条:去进修”。”
“一走就是五年。她在世界各地流浪,从喜马拉雅的雪山到西伯利亚,她去学杀人术,去学拷问,去学怎么在极地生存。”
“她把这座空荡荡的韦恩庄园,连同我这个没用的老管家一起,扔在了脑后。”
路明非安静地听著,他能从阿福平静的语调里听出一种深不见底的无力感。
这是一个父亲看著女儿一步步走向悬崖却抓不住的绝望。
“我一度以为她不会回来了。或者是死在了某个不知名的角落。”阿福嘆息道,“直到去年。一个雨夜。”
“庄园的大门被推开了。”
“我推开书房的门,就看到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