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他吃到了我妈做的青椒炒肉。
我坐在对面,托着下巴看他吃,眼睛红红的,但一直在笑。
他吃完了,把饭盒洗干净,晾在碗架上。
然后我站起来,走进卧室,从枕头底下摸出一样东西,走出来,站在他面前。
是那条黑色皮项圈。D环在灯光下反着一点光。我把项圈递给他,然后转过身,自己把后颈的头发撩起来,露出脖颈。
“主人。”我说,“帮我戴上。”
他接过项圈。
皮扣咔哒一声咬合,正好贴在我喉结下方。
我转过身来,仰起头看他,手指摸了摸脖子上的D环,然后我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放进他手里。
是那把黄铜钥匙。
贞操带的钥匙。
兜兜转转,又回到了他手上。
“这次不是契约。”我说,“是我自己愿意的。我以后是主人的母狗,是主人的人。不用纹路,不用能量,就只是愿意。”
我说完,牵起他的手,十根手指扣在一起,拉着他往门口走。
“走。陪我散步。就我们之前走的那条路。”我回头看他,笑了,“这次我牵你。”
我们出了门。
夜色很好,路灯一盏一盏亮着。
我走在他前面半步,牵着他的手,步子轻快,像终于卸下了什么很重很重的东西。
路过那家便利店,路过那个公交站,路过那个十字路口,最后走到那座老公园门口。
我停下来,看着公园里的树影,站了一会儿。
“就是这儿。”我说,“一年四个月前,我把钥匙放长椅边,等你捡。”
“你捡了。”我转过身,仰起脸,眼睛在路灯下亮得像两颗浅色的星星,“以后也一直捡着,好不好。”
他把我拉进怀里。
我的额头抵着他的锁骨,呼出的热气透过衣料,暖的。
公园里的夜风穿过树梢,沙沙地响。
远处有夜鸟叫了一声,短促,清亮。
第二天早上,我做了蛋花面。
两碗。
他一碗,我一碗。
他的碗里卧着一个完整的荷包蛋,我的碗里,也卧着一个完整的荷包蛋。
我把面端上桌,在他对面坐下来,拿起筷子,看着自己碗里那个圆滚滚、金灿灿的蛋,看了两秒,然后抬头看他,眼睛弯弯的。
“吃吧。”我说,“以后好东西,我也给自己留一个。”
阳光从厨房的窗户照进来,照在餐桌上,照在两碗冒着热气的面上。我低下头,呼噜呼噜地吃面,吃得很快,很香。像任何一天的早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