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变得悠长而平稳。
仅仅是十分钟。
他就又做梦了。
与其说是梦,不如说是回忆。
…
他的手掌陷在泥泞里,每一次向前拖动,都听见骨头与碎石摩擦的声响。
左腿从膝盖以下不见了,右腿还挂在身上,但扭曲成不可能的角度。
血从两个伤口往外淌,在身后拖出两条暗红的印子,引着任何想找他的人直通他藏身的弹坑。
爬行。
继续爬行。
苍蝇已经来了,嗡嗡地绕着他的腿打转。
它们比人更早知道死亡在哪里酝酿。
马科,那个总吹嘘自己家乡葡萄园的小伙,昨天还在他左边匍匐前进。
迫击炮落下来时他刚好站起来跑。
下一瞬间,他腰部以上消失了,剩下的两条腿还往前跑了两步,才倒下。
躯干倒地的位置,肠子像狂欢节的彩带一样洒出来,冒着热气。
他拿钱办事,用他人的血染红账户。
他见过人被坦克履带碾过去,变成一张薄薄的地毯,见过整个村庄的人被吊在树上,像风干的腊肉,见过人被扔进井里,哭声从井底传来,好几天才微弱下去。
他告诉自己,这就是人性。
剥掉文明的外衣,里面就是这个。
但现在,他躺在这泥泞里,自己的血快流干了。
那些画面不再是旁观。
它们活了过来,咬噬着他的内脏。
他第一次杀人。
不是远距离射杀,是近距离。
一个少年兵,可能才十四岁,瘦得像麻杆。
他挥舞着一把生锈的砍刀向他冲来。
子弹打光了他还没倒,只好用枪托砸。
一下,两下,三下…他的头骨碎了,脑浆和血溅了他一脸,温热的,腥的。
少年倒下时,手指还抠进他手臂的肉里。
那天晚上,他吐了。
但第二天,他就能就着同样的血腥味吃下压缩饼干。
“专业,”他的第一个队长,曾经拍着他的肩膀说,“别把他们当人,当成目标。数字。任务。”
他学会了。
甚至做得更好。不再呕吐,不再噩梦。
他享受起那种支配生死的权力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