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东西叫什么,我说不上来。
可我知道——
从今以后,我不再只是她的儿子。
我是她的男人。
我是这个部落的王。
欢呼声还在继续。
她握着我的手,转过身,朝帐篷走回去。
“去哪?”我问。
“回去。”她说。
“回去做什么?”
她回头看我一眼。
那一眼里全是笑。
“你猜。”
她说。
她没理我。
只是握着我的手,牵着我往回走。
帐帘在我们身后落下,把那些欢呼声、口哨声、还有某种我听不懂的古老祝祷词,全都挡在外面。
帐篷里忽然安静下来,安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
咚。咚。咚。
她还是没说话。
牵着我的手,走过那张铺着纯白狼毛的地铺,走到帐篷深处。然后她停下来,转过身,面对着我。
晨光从兽皮缝隙渗进来,照在她脸上。那层淡淡的金让她看起来不像真人——像一幅画,像一场梦,像某种我小时候在庙里见过的神女像。
“你猜。”她刚才说。
我猜不到。
可现在看着她那双眼睛,我忽然有点猜到了。
她的眼睛在笑。
不是刚才在外面那种浅浅的、克制的笑。
是另一种笑——深的,暖的,带着一点点狡黠,像小时候她藏起我的压岁钱、等我满地找的时候,露出的那种笑。
“猜到了?”她问。
我摇头。
其实不是猜不到。是不敢猜。那答案太烫嘴,烫到我不敢说出来。
她轻轻笑了一下。
那笑声很短,却很软。
她的手从我手里抽出来,抬起来,抚上我的脸。
掌心贴着我的脸颊,拇指从我颧骨上滑过,滑到我唇上,停在那里,轻轻按了按那道已经结痂的血痕。
“当然是回去继续昨天的工作。”
她的声音很轻,很软,像小时候她哄我睡觉时唱的歌。
“让她怀孕。”
那四个字从她嘴里吐出来,落进我耳朵里,烫得我一个激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