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的铅字冷冰冰的,可那些画面在我脑子里烧。
我闭上眼,眼前全是那间旅馆的房间——绳子,胶带,跪着的女人,三个男人。
我明明知道这是罪案,是畜生才干的事,可我的手在抖,我的裤裆硬得发疼。
我告诉自己:顾衡,你是看案子的,你不是那三个人。
可我心里有个声音说:你看得硬了。
你跟他们,有什么区别?
我把那份口供放在一边,又翻开了第二份——是老二马超的。我告诉自己,就看一眼,看完就走。可我停不下来。
马超的口供很短,字也写得歪歪扭扭的。
他说:那天晚上我们仨在酒吧喝酒,郑凯说那女的一个人喝闷酒,肯定好上手。
我们过去聊了几句,她真跟我们走了。
到了旅馆,郑凯拿出绳子,说要玩点刺激的。
她不让,说你们想干什么。
郑凯说别装,都到这儿了。
她喊,我们就把门关上,把电视声音开大。
我按着她,郑凯绑她的手。
她哭,我嫌吵,拿胶带把她嘴封了。
我从后面操她,她哭,喊,我捂住她的嘴。
我射得挺快,射完我就靠在墙边抽烟,看他们俩弄。
那女的跪着,头一垂一垂的,我以为她装死。
后来她尿了,我们仨都乐了。
郑凯说这娘们骚,我们又把她的腿掰开,轮了一遍。
她中间昏了,我拿凉水泼醒她。
泼醒了她还在抖,腿都合不拢。
我后来觉得没意思了,就在门口玩手机。
天快亮我们走的,我拿了她一部手机,想着能卖几百块钱。
我把这份口供放下,手有点凉。
那页纸上没有一句忏悔。
他把她当什么?
当一块肉,当一个可以弄着玩玩的物件。
他射完就抽着烟看她被糟蹋,他拿走她的手机,像拿走一包烟。
第三份,是老三刘洋的。
这份口供最长,也最让我恶心。
刘洋说:我从小就喜欢看那种片子,越狠的越喜欢。
那天晚上在酒吧,那女的一过来我就盯上她了。
她喝得脸红红的,笑起来挺好看。
我寻思,这么好上手,不玩白不玩。
到了旅馆,郑凯拿绳子,我看她慌了,我更兴奋了。
她哭,我让她叫叔叔,她不叫,我就掐她下巴,她叫了。
她越哭我越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