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躺在地上打瞌睡的人被枪声惊醒,但他还没来及反应,就被我一枪击毙。
我飞奔跑向汽车,冲向驾驶座。
汽车的三个车门都是大大敞开的,我估计是这些恶人多年积累的经验和习惯。
如果发生任何危险,可以快速开车离开。
他们是对的,杀和被杀确实是瞬间可以转换的现实,节省出的一两秒很可能救过他们好几次性命。
这会儿,敞开的车门正好帮助我快速隐藏,第三个人肯定听到枪声。
我透过车窗仔细观察,很快一个愤怒的声音朝我越来越近。
他出现在视野中,笨拙地挥舞着猎枪,牛仔裤松松垮垮悬在腰部。
在他发现我之前,我毫不犹豫开枪打死了他。
三人都是一枪爆头毙命,尸体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这是谢德升教给我的。
女人在这个世界是弱势群体,所以一定要朝头部开枪,这样对方永远没有机会站起来还击。
我害怕死亡,对于杀戮恐惧无比,但是很大一部分意识似乎已经接受。
死亡是最稀疏平常的事情,任何人都有可能死于非命,包括我自己。
终于,我深深呼出一口气,检查车子引擎。
很好,钥匙就在车里,汽车轻轻松松启动起来,而且仪表上显示还剩半箱汽油。
我手里拿着枪,让发动机继续运转,下车先将我的背包扔到后座,然后捡起那些人的武器、剩下的几瓶啤酒和他们正在吃的牛肉干。
当我听到一声呜咽时,我瞥了一眼,那条杜宾从车边探出头来。我撕下一段干肉,把碎片扔给他。狗狗跑过来,狼吞虎咽地吃着食物。
我又扫了一眼周围,确保没有落下其他有用的补给或食物。
我爬进车里,一门心思尽快离开。
我正要关门,那条狗吃完后,立刻向我走来,用最可怜的期待眼神凝视着我,尾巴轻轻摇了摇。
我愣了几秒钟,犹豫不决。
有很多理由不能这么做,我们自己都快活不下去,再养活一张嘴就是自找麻烦。
谢德升不会喜欢,一点也不会。
我在过去五年里变了,变得坚强,也变得冷酷无情,再也不是不忍杀生的于美。
现在,当我需要的时候,可以毫不犹豫地杀人,结果这三个劫匪的生命,我连手都没有抖一下。
然而,看到这只狗,我发现自己没有以为的那么冷酷无情。
这究竟是好事儿还是坏事儿呢?
我没办法判断,但确实暗暗哀嚎一声,做了个手势,嗓子里发出一声啸叫。
杜宾非常聪明,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他叫了一声,跳上汽车,从我腿上爬过去,到达副驾驶座。他像个好孩子一样坐直身子,对我喘着粗气。
“回家后,我可有麻烦了!”我告诉他,给车挂档调头,朝相反的方向行驶。“所以,你最好有本事养活自己。”
他呼哧呼哧喘着气,舌头伸到嘴边。
“别指望狗盆,你得自己去觅食……对你来说不会是轻松的生活。”
杜宾不顾我的警告,仍然稳稳坐着。
我叹了一口气,说道:“好吧,你跟我走。无论我们能给你什么样的生活,都比你现在的生活要好,所以我们回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