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刘禹锡天论书】
宗元白:发1书得《天论》三篇,以仆所为《天说》为未究,欲毕其言。始得之,大喜,谓有以开明吾志虑。及详读五六日,求其所以异吾说,卒不可得。其归要曰:“非天预乎人也。凡子之论,乃《天说》传疏2耳,无异道焉。谆谆3佐吾言,而曰有以异,不识何以为异也。
子之所以为异者,岂不以赞天之能生植也欤?夫天之能生植久矣,不待赞而显。且子以天之生植也,为天耶?为人耶?抑自生而植乎?若以为为人4,则吾愈不识也。若果以为自生而植,则彼自生而植耳,何以异夫果蓏之自为果蓏,痈痔5之自为痈痔,草木之自为草木耶?是非为虫谋明矣6,犹天之不谋乎人也。彼不我谋,而我何为务胜之耶7?子所谓交胜8者,若天恒为恶,人恒为善,人胜天则善者行。是又过9德乎人,过罪乎天也。又曰:天之能者生植也,人之能者法制也。是判天与人为四而言之者也。余则曰:生植与灾荒,皆天也;法制与悖乱,皆人也,二之10而已。其事各行不相预,而凶丰理乱出焉,究之11矣。凡子之辞,枝叶甚美,而根不直取以遂焉。
又子之喻乎旅者,皆人也,而一曰天胜焉,一曰人胜焉,何哉?莽苍之先者12,力胜也;邑郛13之先者,智胜也。虞、芮14,力穷也,匡、宋15,智穷也。是非存亡,皆未见其可以喻乎天者。若子之说,要以乱为天理、理为人理耶?谬矣。若操舟之言人与天者,愚民恒说16耳。幽、厉之云为上帝者,无所归怨之辞尔,皆不足喻乎道。子其熟之17,无羡言侈论,以益其枝叶,姑务本之为得,不亦裕乎18?独所谓无形为无常形者甚善。宗元白。
1发:打开、拆开。
2传疏:注释所用的体裁。
3谆谆:谨慎的样子。
4为人:为了人。
5痈痔:疮病。
6是非为虫谋明矣:不是为了虫类打算的。
7彼不我谋,而我何为务胜之耶:它不为我打算,我为什么一定要胜过它呢?
8交胜:相互胜利。
9过:过于。
10二之:各管各的。
11究之:从最根本的来说。
12莽苍之先者:大自然占先。
13郛:外城。
14虞、芮:
15匡、宋:
16恒说:常说。
17熟之:好好思量。
18姑务本之为得,不亦裕乎:从根本上着手,就会很裕如。
柳宗元这一篇文章是针对刘禹锡在贬所看到柳宗元的《天说》后,认为还没有完全阐明天人关系的问题,于是就作《天论》三篇,以补柳文之不足。这可以从其自述看出:“余友河东人柳子厚作《天说》,以折韩退之之言,文信美矣,盖有激而云,非所以尽天人之际。故余作《天论》以极其辩云。”这说明刘禹锡是同意柳宗元观点的,但又觉得柳尚未“尽天人之际”,还需要更详尽的补充和发挥。在《天论》上,他就从如何对天进行定性开始讨论,说有一部分人坚持把天看成是有“昭昭”之明的神明,所以就认为天与人的影响是实实在在的,于是就有福善祸罪之说,把天也看成了万物的主宰,这就是流行的“阴骘之说”。另有一部分人坚持天是“冥冥”的太空,所以就认为天与人实相异,天没有赏善罚恶的意志,不能干预和主宰人事,这就是“自然之说”。按照刘禹锡的思路,根据我掌握的“任人而已”的本子,自然得出的结论是:处乎治世“人道明”,是非分明,“咸知其所自”,知道社会的人事是由人掌握的,德与怨都没有天意,从而排除了“天命”;相反,处在乱世“人道昧”,“法大驰”,是非颠倒,人们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就自觉不自觉地把人事“归乎天”了。柳宗元继采用“归谬法”,驳倒刘文“天人交胜”的观点。支持刘文“天人交胜”观点的根据是“天之能者生植也,人之能者法制也”,即天之道在生植,其用在强弱;人之道在法制,其用在是非。刘文还有用旅者作比的论据,柳宗元一语中的,强有力者或圣贤者皆人也,二者的确有力与智不同之别,但强力者饮泉休木不是天胜人,圣贤美食华屋也非人胜天。柳宗元最后肯定刘禹锡“无形为无常形”的观点,即承认物质不灭,又处于运动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