⑧子都:《诗·郑风·山有扶苏》:“不见子都,乃见狂且”,《毛传》云:“子都,世之美好者也。”
⑨刍豢:牲畜。
【译文】
孟子说:“处在丰收年成,年轻人大多懒惰;处在灾荒年成,年轻人大多强横;这不是上天赋予的资质不同,而是使他们的性情变坏的外部环境造成的。比如现在有人种植大麦,播种后,又耙地,如果土质一样,播种的时间也一样,麦苗就会蓬勃长起来,到夏至时都会成熟。即使有所不同,那也是土质的肥沃和贫瘠的不同、雨水供给的多少和种植者的管理有差别造成的。所以,凡是同类的东西都是相似的,为什么一提到人就怀疑呢?圣人也和我们也是同类。所以龙子说:‘即使不了解脚的大小就编草鞋,我也知道不会编成草筐。鞋子相似,是因为天下人的脚形是大致相同的。’嘴巴对味道也有共同的嗜好,易牙就先掌握了我们这个嗜好的口味。如果嘴巴对于味道的好坏,其本来的性质人有很大不同,就像狗、马和我们不同类一样,那么天下人为什么都喜欢易牙的口味呢?说到口昧,天下的人都希望调到易牙那样,这是因为天下的嘴巴对味道都有一个相近的标准。对耳朵来说也是这样,说到声音,天下的人都希望奏出师旷那样的音乐,这是因为天下的耳朵对音乐都有一个相近的标准。就是对眼睛来说也是这样。说到子都,天下的人都说他美。如果不认为子都美,那是没有眼睛的人。所以说,嘴巴对于味道,有共同的辨别标准;耳朵对于声音,有共同的听觉;眼腈对于容貌,有共同的美感。至于人的内心,就偏偏没有什么共同的嗜好吗?内心一致的嗜好又是什么呢?是理,是义。圣人不过比我们先获得了大家一致认定的东西。所以理义使我内
心畅快,就像猪、狗、牛、羊的肉使我嘴巴舒服。”
八
【原文】
孟子曰:“牛山①之木尝美矣,以其郊②于大国也,斧斤伐之,可以为美乎?是其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润,非无萌蘖③之生焉,牛羊又从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④也。人见其濯濯也,以为未尝有材焉,此岂山之性也哉?虽存乎人者,岂无仁义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犹斧斤之于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为美乎?其日夜之所息,平旦之气⑤,其好恶与人相近也者几希,则其旦昼之所为,有梏亡之矣。梏之反复,则其夜气不足以存;夜气不足以存,则其违禽兽不远矣。人见其禽兽也,而以为未尝有才焉者,是岂人之情也哉?故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孔子曰:‘操则存,舍则亡;出入无时,莫知其乡⑥。惟心之谓与?”
【注释】
①牛山:位于今山东临淄之南。
②郊:动词,意为位于……之郊。
③蘖(niè):树木的新芽。
④濯濯:光秃的样子。
⑤平旦之气:清明之气。
⑥乡:同“向”。
【译文】
孟子说:“牛山的树木曾很丰美,因为牛山处在大城市的郊区,有很多人用斧子去砍伐,那还能有丰美吗?尽管树木日夜生长着,雨露在滋润着,不是没有新条嫩芽长出来,却随即又有人在那里放牧牛羊,所以就变得光秃秃的。人们看到牛山光秃秃的,就以为它根本不曾有过高大树木,难道这是山的本来的面目吗?即使以人身上存在的东西来讲,哪里是人的本性就没有仁义之心呢?有人丧失了善良之心,正如斧子砍伐树木一样,天天去砍伐,树木还能丰美吗?人日夜养成的善心,每天天明时产生一点向善的欲望,与一般人相近之处也有一点点;可是第二天白天的所作所为,又使这一点点善心在利欲束缚下丧失了。反复的束缚和丧失向善之心,那么他在夜里养成的一点向善之心就不能保存;夜里养成的向善之心不能保存,他就和禽兽差不多了。人们看到他像禽兽,就认为他不曾有过善披的资质,难道这是人的先天的本性吗?所以如果能得到培养,没有什么东西就不会生长起来;如果不能得到培养,没有什么东西不会消亡。孔子说:‘抓住它它就存在,放弃它它就消亡;进出没有一定时候,也就不知道它的方向。’说的就是人心吧?”
九
【原文】
孟子说:“无或①乎王之不智也。虽有天下易生之物也,一日暴之,十日寒之,未有能生者也。吾见亦罕矣,吾退而寒之者至矣,吾如有萌焉何哉?
“今夫弈之为数②,小数也;不专心致志,则不得也。弈秋,通国之善弈者也。使弈秋诲二人弈,其一人专心致志,惟弈秋之为听;一人虽听之,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思援弓缴③而射之。虽与之俱学,弗若之矣。为是其智弗若与?曰:非然也。”
【注释】
①或:同“惑”。
②数:技巧。
③缴(zhuó):系住箭尾的绳子,用于射鸟。
【译文】
孟子说:“对于君王的不明智不要感到疑惑。即使天下最容易生长的植,晒它一天而冻它十天,它也不会再生长了。我见到齐王的次数太少了,我一离开,那些使他昏乱的人就会到他身边,我对他刚刚萌生的向善之心又能有什么帮助?下围棋作为一门技艺,是种小技巧;但如果不专心致志,是学不好的。弈秋,是全国最善于下围棋的人。假使让他教两个人下棋,其中一个专心致志,弈秋让他怎么做他就怎么做;另一个虽也在听讲,但心里却想着有只天鹅要飞进来,应拿起弓箭去射它。尽管他与前一个人在一起学习,棋艺却不如前一个人。是因为他的智力不如前一个吗?必然不是这样的。”
十
【原文】
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者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①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嘑尔②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③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④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
此之谓失其本心。”
【注释】
①豆:盛装食物的器皿。
②嘑尔:吆喝。
③蹴:践踏。
④乡:同“向”,以前。
【译文】
孟子说:“鱼是我喜欢的,熊掌也是我喜欢的。如果两样东西不能同时获得,就不要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热爱的,正义也是我热爱的,如果两样东西不能一齐获得,就牺牲生命去取得正义。生命是我所热爱的,而所爱的东西还有超过生命的,所以我不能因热爱生命就苟且偷生;死亡是我憎恶的,而所憎恶的东西还有超过死亡的,所以祸患也有不躲避的。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存生命的办法,有什么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憎恶的东西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可以避祸的办法,有什么不可以采用呢?采用这个办法就可以生存,可是有些人却不采用;采用这个办法就可以躲避祸患,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