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喝东西,”我说,“不行吗?”
“你十九岁。”
“所以我喝可乐。”
我坐到吧台的另一边,点了一杯可乐加柠檬,然后开始等。
我不知道我在等什么。
也许我在等一个不会来的人。
也许我就是想证明自己没有那么在意。
十点零三分,门被推开了。
她走进来的时候穿着一件宽松的白色衬衫,袖子卷到手肘,下面是黑色长裤,头发没有做大波浪,只是随意地披着,脸上没有浓妆,只涂了一层薄薄的唇釉。
她看起来比上次小了五岁,像一个普通的、刚刚下班的、有点疲惫的年轻女人。
她看到我的时候愣了一下。
“是你。”她说。
“是我。”我说,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很平静,像是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
她走过来,在我旁边的位置坐下。
“你上次帮我倒了水,”她说,“还帮我把手机翻过去了。”
“你记得?”
“我记得。”她看着我的眼睛,“我不记得你的名字,但我记得你有一米六。”
我笑了。
不是那种礼貌的笑,是真的笑了,因为她说这句话的语气太认真了,像是在陈述一个宇宙真理。
“林小葵,”我说,“叫我小葵就好。”
“Max,”她说,“没有中文名,就叫Max。”
“Max是男生的名字。”
“我知道,”她笑了一下,“但我喜欢。”
她点了一杯GinTonic,然后转头看我:“你喝什么?”
“可乐。”
“你来酒吧喝可乐?”
“我十九岁。”
她愣了一下,然后笑了,那个笑容比她第一次笑的时候更真一点,眼睛里的光也更亮一点。
“那你为什么来酒吧?”她问。
“我在这里打工,”我说,“今天是休息。”
“休息还来?”
我顿了一下。
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
“因为无聊,”我说,“香港的夏天太热了,待在房间里会发霉。”
她没再追问,但我感觉她看我的眼神变了一下,像是她听到了我说的话,也听到了我没说的话。
我们开始聊天。
她说话的方式很有趣,不是那种刻意的幽默,是一种很自然的、带着一点冷嘲热讽的机锋,像在听一场一个人的脱口秀。她说她工作的烦心事,说她讨厌的人,说她上周在电梯里遇到一个把韭菜盒子带进来吃的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