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蛭会吸走血液里的所有污染,吸走愤怒与痛苦。
满腔怒火是没法思考的。
不过对拉姆斯来说……
我怀疑,他的脏血连水蛭都能毒死。”
“他是您唯一的儿子。”
“暂且如此。
我有过一个儿子,他叫多米利克,生性安静,多才多艺。
他在达斯丁伯爵夫人身边做了四年侍酒,又为谷地的雷德佛伯爵干了三年侍从。
他会弹竖琴,精通历史典籍,骑马犹如疾风。
说起马……
那孩子太喜欢马了,达斯丁伯爵夫人对此最清楚不过。
连瑞卡德公爵的女儿也骑不过他,那小妮子本人可就是半匹马呢。
雷德佛认为他将来定是比武场上的明星,因为伟大的冠军首先得是伟大的骑手。”
“是的,佬爷。
多米利克,我……
我听过他的名字……”“拉姆斯杀了他。
乌瑟学士说是胃病,但我认定是毒药。
在谷地,雷德佛的儿子们的陪伴让多米利克念念不忘,于是他也想要一个兄弟,遂决定沿泪江骑行去找我的野种。
我禁止他这么做,但多米利克认为自己长大成人了,比父亲更明白事理。
结果现在他的尸骨和他真正的兄弟们的尸骨——那些死掉的婴儿——一起长眠在恐怖堡下,而我只剩下拉姆斯。
告诉我,亲王殿下……
如果弑亲是莫大的罪孽,作父亲的又该如何料理一个儿子,去为另一个儿子报仇?”
这个问题把他吓坏了。
他曾听剥皮人说私生子杀了嫡出的哥哥,但他从来不敢相信。
也许公爵弄错了。
青年人也是经常夭亡的,不见得就是被人杀害。
我的两个哥哥都死了,却绝不是因为我。
“大人您有了一位新夫人,可以给您添儿子。”
“我的野种会喜欢这样的状况吗?
瓦妲夫人是佛雷家的人,模样又丰饶多产,我发现自己奇妙地喜欢上了这个小肥婆。
她之前的两位在**一声不吭,而她又叫又闹,对此我很欣赏。
如果她用她吞馅饼的速度为我吐出儿子,恐怖堡很快就会被小波顿们占满了。
毫无疑问,拉姆斯会害死所有人。
罢了罢了,我不可能活到儿子们成年,而幼主当家对任何家族都是灾难。
只不过到时候,瓦妲会为此伤心欲绝。”
臭佬喉咙发干。
风嗖嗖刮过街道两旁光秃秃的榆树枝头。
“老爷,我——”“佬爷,记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