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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第311章 臭佬(第11页)

水蛭会吸走血液里的所有污染,吸走愤怒与痛苦。

满腔怒火是没法思考的。

不过对拉姆斯来说……

我怀疑,他的脏血连水蛭都能毒死。”

“他是您唯一的儿子。”

“暂且如此。

我有过一个儿子,他叫多米利克,生性安静,多才多艺。

他在达斯丁伯爵夫人身边做了四年侍酒,又为谷地的雷德佛伯爵干了三年侍从。

他会弹竖琴,精通历史典籍,骑马犹如疾风。

说起马……

那孩子太喜欢马了,达斯丁伯爵夫人对此最清楚不过。

连瑞卡德公爵的女儿也骑不过他,那小妮子本人可就是半匹马呢。

雷德佛认为他将来定是比武场上的明星,因为伟大的冠军首先得是伟大的骑手。”

“是的,佬爷。

多米利克,我……

我听过他的名字……”“拉姆斯杀了他。

乌瑟学士说是胃病,但我认定是毒药。

在谷地,雷德佛的儿子们的陪伴让多米利克念念不忘,于是他也想要一个兄弟,遂决定沿泪江骑行去找我的野种。

我禁止他这么做,但多米利克认为自己长大成人了,比父亲更明白事理。

结果现在他的尸骨和他真正的兄弟们的尸骨——那些死掉的婴儿——一起长眠在恐怖堡下,而我只剩下拉姆斯。

告诉我,亲王殿下……

如果弑亲是莫大的罪孽,作父亲的又该如何料理一个儿子,去为另一个儿子报仇?”

这个问题把他吓坏了。

他曾听剥皮人说私生子杀了嫡出的哥哥,但他从来不敢相信。

也许公爵弄错了。

青年人也是经常夭亡的,不见得就是被人杀害。

我的两个哥哥都死了,却绝不是因为我。

“大人您有了一位新夫人,可以给您添儿子。”

“我的野种会喜欢这样的状况吗?

瓦妲夫人是佛雷家的人,模样又丰饶多产,我发现自己奇妙地喜欢上了这个小肥婆。

她之前的两位在**一声不吭,而她又叫又闹,对此我很欣赏。

如果她用她吞馅饼的速度为我吐出儿子,恐怖堡很快就会被小波顿们占满了。

毫无疑问,拉姆斯会害死所有人。

罢了罢了,我不可能活到儿子们成年,而幼主当家对任何家族都是灾难。

只不过到时候,瓦妲会为此伤心欲绝。”

臭佬喉咙发干。

风嗖嗖刮过街道两旁光秃秃的榆树枝头。

“老爷,我——”“佬爷,记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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