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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龙穴潭中阴阳眼 怒海操舟大青铜2(第14页)

我琢磨半天,幽幽说道:“这个千寻犬的事,我倒是知道个大概,这头一句诗文里说的太祖,应该就是努尔哈赤。”

“你细说说。”孙偃白放下了小本,抬头看向我。

“这千寻犬,乃是古代传说中一种神异的猎犬。这种猎犬聪慧忠直、机敏无双。古代以八尺为一寻,进山围猎,携带此犬,护卫哨探的范围可以覆盖千寻方圆,且发现猎物后可长时间、长距离追捕,是一种全天候、全地形的综合型猎犬。这种千寻犬,种群多出自白山黑水之地,学名唤作‘蒙古细犬’(契丹细犬)。此犬高大健硕,擅嗅擅

斗,凶猛顽强,公犬高七十到八十厘米,重三十五到五十公斤;母犬六十五到七十五厘米,重三十到四十公斤;腔高腿细,腰长腹宽,腹松背弓,兔蹄鼠尾,红鼻褐眼,皮粗毛厚,平均奔跑速度可以达到每小时六十公里,若选其中的优良品种加以训练,其爆发力足以与猎豹媲美。一条蒙古细犬能轻松厮斗三头狼,三条蒙古细犬就敢围猎熊瞎子。自辽代起,纯种蒙古细犬非皇室贵胄不得随身。然而只有从诸多蒙古细犬中选出的犬王,才能称为千寻。”

“行啊!老郭,对狗这么了解!”

“我爸说过,猎人和猎犬是生死相托的主仆,古时猎人进山打猎,遭遇凶兽,无论是舍身救人的犬,还是舍身救犬的人都屡见不鲜。不懂狗、不爱狗的人不是好猎手。狩家的这个狩字,最早见于古文字,就是左面一条犬,右边一根棍。我爸说我家以前也有狗,只不过后来下了山不再打猎,给老狗养老送终后就没有再养……”

“努尔哈赤,全名爱新觉罗·努尔哈赤,乃是清朝的奠基者,后金的开国之君。史书记载,努尔哈赤二十五岁时,以先祖所遗的十三副甲胄起兵,一统女真各部。明神宗万历四十四年,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称汗,建立后金,席卷辽东,攻城略地,连下七十余城。后金天命十一年,努尔哈赤兵败宁远城;同年9月,去世,葬于沈阳清福陵。

清朝建立后,尊其为太祖。”

“太祖帐中千寻犬……这努尔哈赤又和这千寻犬有啥关系啊?”

“这里边有一老掌故,你且听我慢慢分说。相传明朝末年,朱氏子孙国势衰微,朝政倾颓。有一道门高人占星卜卦,推算出亡明之君出于东北之地,且生有脚踏七星之异象。高人夤夜进宫,面禀圣上。皇帝大惊,诏令天下搜寻。彼时,努尔哈赤在辽东总兵李成梁手下任职,

李成梁素闻努尔哈赤脚下生有七颗红痣,暗合北斗之数。故而一见诏令,立刻就将努尔哈赤给逮了起来,准备押送京师。没承想这李成梁的小妾和努尔哈赤交好,趁着后半夜月黑风高,把囚车内的努尔哈赤给放跑了。努尔哈赤匆忙逃窜,顾不上金银细软,只带上**的青马和多年随身的猎犬。天明时分李成梁发现努尔哈赤逃跑,连忙点兵追赶,众人马四处搜寻,将努尔哈赤堵在一片芦苇地里。李成梁生怕努尔哈赤逃走,下令放火,火借风势将天地之间燃得一片通红。李成梁见大火迅猛无匹,自以为努尔哈赤早已葬身火海,遂带兵离去。努尔哈赤被浓烟熏倒呛晕,正要被烧死的当口上,多亏那条猎犬数次跳入水中,浸湿皮毛,滚到努尔哈赤身边,将燃烧的芦苇扑灭,这才救了努尔哈赤一命,而那猎犬最终也力竭而亡。努尔哈赤得逃大难,成了气候,于族内传下一条规矩:‘凡是八旗后人,不得食狗肉、服狗皮。’”

“这诗文一共有四句,这头一句:‘太祖帐中千寻犬’,谜题算是解开了,可这后三句又是说的什么呢?”

“后面的我也不知道了,但是这胭脂沟我知道,郎大脑袋劫鱼皮衣的时候,听过那拍卖行讲的一个典故,这胭脂沟就在大兴安岭……我想着与其坐在家里瞎猜,不如实地看一看,兴许还有收获。毕竟事关家里人的踪迹,我和郎大脑袋必定得去。”

“这诗里也有我们涂山氏的字眼,有些关于祖上的谜题急需破解,这一趟没准能有收获,我和你们一起去。”

“孙会计,我和脑袋都是实在人,不搞那矫情的事儿。咱们既然是个‘团伙’,哪怕是刀山火海,也是三人共进退。只不过出行前,咱们

需要做些准备,前路吉凶未卜,千万不能打无准备之仗!”

大权扔给了我。

郎大脑袋高举双手,笑着说道:“您二位商量好就成,我没意见。”

“好!既然如此,我也就不客气了。出行前有三样事需要准备,咱们三人分头行动。脑袋负责采购出行的装备饮食,再搞上一辆越野车——咱们又是叉又是盾又是剑的,坐飞机不好托运,索性咱直接来趟自驾游,卖建材多少回了些钱,车要买好的,不能掉链子。”

“放心吧,老郭。”

“在郎大脑袋置办东西的这段时间,孙会计负责收集目的地胭脂沟的所有信息,包括地理图卷、民间传说、当地志书等一切关联内容,

并规划好进出路线和补给点。”

“明白!那你呢?”孙偃白反问道。

“既然诗文里提到了千寻犬,我说什么也得搞一条,猎户进山不带犬是大忌!就算找不到千寻犬这种极品,至少也得弄几条像样的猎犬。

我有个朋友在长春开狗场,我想先去他那儿探访探访,你们俩准备妥当后,直接开车向北,咱们腊月二十八那天,在长春集合。记得手机要保持畅通,随时联系。”

分好工,我们三人分头各自准备,我在网上直接买了下午的机票,直飞长春。

当天晚上八点,我准时落地,刚出机场,一抬头便看到鹅毛大雪从天而降,飘飘洒洒一地银白。停车场里一辆大路虎打着双闪,车边站着两个人。左边一位,圆脸壮硕,剃着青皮头,戴着大金链,上身貂皮,下身西裤,脚踩漆皮鳄鱼鞋,肘下夹一小包。此人正是我的那位好朋友,开狗场的庞磊,人称“磊哥”!

“磊哥!好久不见。”我大步上前,正要握手,磊哥双臂一张,直接给我来个熊抱。

“哎呀妈呀!老弟啊!好几年没见了,老想你了!走,上车。对了,给你介绍一下,这是哥的司机,叫小东。”

磊哥指着右边那个穿皮夹克、梳着分头的干瘦青年向我介绍。

“你好!”我和他握了握手。

“小东,叫郭总!”

“郭总好!”

“什么总不总的,叫郭哥就行!”我拍了拍小东的肩膀,和磊哥坐在车后排。小东开着车,沿着高速向城内驶去。

“老弟,看你来微信,说想整个狗,是不?”磊哥给我点根烟,自己也嘬上一根,率先打开话匣子。

“我有点儿事儿,需要一条好狗帮助,这事儿吧……”

“哥明白!哥只帮你弄狗,别的事儿一不乱问,二不打听。”

“谢谢磊哥!”

“谢啥谢,都是自家兄弟!今晚儿都安排好了,烧烤啤酒加洗浴,K歌足疗一条龙,一点儿毛病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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