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另一只手把她左腿抬起来。抬到一半,碰到了阻力。她的腿根有一道旧伤痕,肉是硬的,皮肤是皱的。她自己也察觉到了异样。
我停下。
她的腿自己又想合但没合上。我低头去看。
左大腿内侧。
股骨下方的位置。
一道长两指半的疤痕,颜色发白,边缘不齐,不是刀伤那样平滑规整的一道,是不规则的小块瘢痕,周围的皮肤被什么东西撕过又愈合了,整体像一朵开败的花。
疮口在愈合前曾经被深深撕裂过。
箭伤。
箭簇进入皮下三指深后剜出来时把周围的好肉也刮了出来,军医缝针缝了整整一刻钟,她从头到尾没有叫。
有一段岁月封在那道疤里。
她真正和死神擦肩而过的时刻,不在成亲之后,而在遇见张郃更久之前。
那年她二十二。
她替一个人挡箭时,箭簇是倒钩的铁镞,他把它从她腿上拔出来,她咬着他的衣袖,没缝针,只敷了一捧草木灰,用白布裹了大半个月。
死不了,但疤痕留了一辈子。现在这个她救过的人把她送到了另一个男人床上。
我停下所有动作。
“这疤怎么来的。”
她转了脸。
侧脸贴在竹席上,像要把耳朵埋进竹片的缝隙里。
和沈采在雨夜的动作一模一样。
但沈采是藏,她是忍。
忍不是藏。
忍是痛的还在,你用意志压着它。
藏是痛的已经不在,你只是忘了翻。
“替人挡箭。”
“替谁。”
沉默。阳光从窗户移了一寸,照在她小腿上。小腿上也有疤,那个是擦伤,旧的,不值一提。她的大腿肌肉在我的手掌下保持绷紧,像一面鼓。
“一个不值得的人。”
她说这五个字时,嗓音降了半调。
音调在第三个字“不”那里塌下来。
不是累,是值不值,她嘴里这个答案还没说够一千遍。
每说一遍,就更不值一分。
“那为什么还替他挡。”
“挡的时候值得。”
挡的时候值得。现在不值得。
这句逻辑是完美的。它不接受反驳。她的身体替我回忆起那一刻:她把我后背的箭羽拔掉,他蹲下来看她的腿,两只手同时按在她的耳边。
那个时刻永远是值。
即使后来的某一天,他在院子里等着另一个男人进屋之后,门在身后合上弄出一点动静,她在屋里望出去的背影正在窗纸上缩小。
她听到对方脚步声进门时心里明白:这就是那个自己替他挡过箭的人让进来的。
但十年前挡箭的那一刻——挡的时候,值。
我看着那道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