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低下头。
不是在逃避我的目光。是她自己的目光垂下来,落在了自己跪着的膝盖上。
她的视线在她小腹那三个“肉便器”的墨迹上停了一下——墨迹被汗水晕开,笔画的轮廓变得模糊,像一张浸了水的字条——然后继续往下,落到了跪着的地板上,那一小摊从她身体里缓缓流出的液体。
她停顿了很长时间。
然后她说:
“你走吧,陈杰。”
“离开我。”
“忘了我。”
她的声音越来越轻。
“你值得更好的人。”
“你值得更好的人”。
这句话在我脑子里回响了三遍。
这是一个女人在分手时的标准台词。
但这句话被李馨乐说出来的这一刻——它变得无比荒诞。
“值得更好的人”——这个句子的前提是:我配拥有“一个人”。
这个句子的前提是:我以为自己和李馨乐在一起的这一年里——那些一起吃饭、一起散步、一起看电影、一起在隆县医院ICU外的铁椅子上相拥哭泣——那些都是真实发生的事情。
那些事情存在过吗?
在物理意义上——存在过。
我的身体记得那些场景。我的记忆里有那些画面。
但那些画面现在——在这一刻——全部被重新着色了。
我帮她母亲找药的那个冬夜——她转头在我脸颊上的那个吻——是因为她真的感激我,还是因为黎安德在她耳边说“你男朋友能给你找到药,好好利用他”?
她在出租屋里为我煲汤的那个周末——她穿着卡通围裙的样子——是因为她喜欢做饭给我吃,还是因为她需要维持这段关系作为一个“退路”——一个“干净生活”的幻觉?
她说“我也爱你”的时候——是真的,还是脚本?
我不知道。
我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
(九)
房间的角落里传来一声轻响。
是黎安德。
他从那把塑料折叠椅上站起来了。
他的动作很慢,像一头懒洋洋的、肥硕的动物。他站起来的时候,那张椅子的塑料骨架发出了一声呻吟——不堪重负的吱呀声。
他赤裸的身体在阳光里泛着那种松弛的、五十岁中年男人特有的——不,他还没五十——三十几岁就松弛得像五十岁了——的肉感。
他没有去穿衣服。
他赤裸着走到床边——走过跪在地上的李馨乐和站在门口的我之间——他故意从我们两个之间穿过。
他的啤酒肚在李馨乐的视线范围内晃了一下。
他走到床边,对那几个男孩挥了挥手。
“行了行了,你们先回去吧。”
他的语气像是在赶走几个来家里玩了一下午的熊孩子。
“好事儿下次还有。”
那几个男孩也没有显露出什么意外或不满。
他们懒洋洋地从床上爬起来或者从地上捡起自己的裤子。